提供建议和融资成为金融机构新商业模式
2013年9月,金融厅发布了一个面对中小/区域性金融机构的监督方针。在此之前,金融审议会发布了一个关于金融机构的中长期发展的报告书,基于这个报告,金融厅又编制了该监管方针。为了实体经济活动而承受风险也是金融机构本来的任务,为了摆脱通缩,在适当的风险管理之下,政府期待金融机构提高眼光能力和咨询功能,向包括对成长领域在内的新增融资积极提供资金,同时落实帮助中小企业改善经营的举措,强化体制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各金融机构在正确把握各种风险的基础上,银行要研究5~10年后的中长期经营战略。
2016年7月,日本银行发布了《金融体制报告》,图1为地区金融机构和信用金库核心业务的净利变化趋势图。
图1 核心业务净利过去10年的分布趋势
与2005年相比,从平均值来看,地区银行的中位值已经下降了40%左右,信用金库下降了50%左右,也就是说收益状况非常严峻。如果持续这种趋势的话,日本的金融机构就赚不到钱。所以其可持续性就非常值得怀疑,监管当局也因此有很大的危机感。
2014年9月,政府又出台了《金融监测基本方针》,要求合理评估企业的运营价值和可增长性,通过这种评估发挥金融机构的咨询功能,实现企业的良性增长。但现实是,金融厅会找金融机构了解情况,但取得的信息是偏颇的,所以需要直接向企业了解情况。去年发表的调查结果显示,金融厅对企业开展面谈和问卷调查。我们前面谈到的是通过金融厅派驻地区机构相关人员去企业当面了解,问卷是通过邮寄方式进行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企业称没有找过金融机构做咨询。所以,地区金融机构虽然应该提供咨询服务,但实际上并没有做到。
此外,接受了咨询服务的企业是如何反馈效果的?金融厅也做了这样的调查。从图2第11项可以看到,面谈中反馈没有效果的企业占比18%,问卷调查结果中占比24%。反过来看,也就是得到一定效果的企业还是很多的。进一步说,只要企业找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咨询的话,一定会得到一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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