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日本福岛地方法院10日裁定,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在一桩福岛核事故索赔案中败诉,责令他们向原告赔偿总额大约5亿日元(约合2925万元人民币)。
日本共同社报道,这桩福岛核事故诉讼案在全国大约30起同类集体诉讼中规模最大,原告团由大约3800人组成,均为福岛县以及毗邻的宫城、茨城、栃木三县灾民。
2011年3月11日发生的日本东部大地震引发强烈海啸。福岛第一核电站因海水灌入发生灾难性核泄漏。截至2017年8月底,仍有大约5.5万人流离失所,迟迟未能返回家园。
福岛地方法院10日在判决中说,日本政府有能力预见到海啸,本应阻止核事故的发生。不过,法院对原告提出的恢复当地生活环境、将居民住所附近的辐射值降低到灾前水平的要求予以回绝。
背景
福岛核事故六年后三起索赔
东电均败诉
这起最新判决是继前桥、千叶之后的第三起。今年3月,前桥地方法院对一桩同类诉讼作出裁决称,“海啸可以预见,事故也能防止”,责令日本政府和东电公司作出赔偿。9月,千叶地方法院对另一桩同类诉讼作出裁决,未认定日本政府负有责任,仅勒令东电公司作出赔偿。
(原标题:规模最大福岛核事故诉讼案宣判 日本政府与东电被判赔5亿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