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游业再次出现抢注商标事件。近期,日本知名旅游吉祥物“熊本熊”因在中国被抢注了商标,宣布在中国改名一事引发热议。11月11日,北京商报记者登录熊本县网站发现,“熊本熊”确实已经更名为“酷MA萌”。实际上,在我国,知名旅游资源遭商家“蹭热度”,被抢注成商标的现象频繁出现,而此举也很可能让无形资产严重受损。因此,有专家建议我国应尽快将原产地意义的商标保护提上立法日程。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14年2月,我国就有人申请并成功在第18类皮革皮具和第25类服装鞋帽类别注册“熊本熊”商标。而且,时至今日仍然还有不少企业在申请注册近似的商标。另据商标网显示,今年9月以来,日本熊本县提交了39个“熊本熊”商标申请,目前商标状态显示“等待实质审查”。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日本熊本县知事蒲岛郁夫曾宣布,自2018年1月8日起,将允许海外企业制造和销售该县吉祥物“熊本熊”周边商品。对于利用“熊本熊”形象的海外企业将收取零售价的5%-7%不等作为版权使用费,并将与广告代理商合作按国别受理申请。在此之前,原则上这一商业行为是被禁止的。
数据显示,2010-2011年,“熊本熊”就已经为熊本县带来12亿美元经济效益,包括观光和产品销售,以及相当于9000万美元广告和宣传的效果,2011-2013年,还为熊本县带来了1244亿日元的经济收益。业内人士表示,IP对于旅游拉动的作用显而易见。
事实上,近年来,旅游目的地商标抢注一事在我国屡有发生。去年,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世华曾公开表示,“敦煌”、“莫高窟”等一系列带有明显“敦煌印记”的商标被甘肃之外的商家或个人抢注,使甘肃省的无形资产流失严重。另外,天涯海角、张家界、鼓浪屿等景区都曾与注册同名商标的商家出现过相关纠纷。
有专家表示,随着旅游市场的成熟,旅游资源、景点注册商标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一旦这些旅游地景区商标流失,旅游地、景区就失去了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在对外宣传时就会遇到阻力,不利于其打响知名度。
资深旅游专家王兴斌指出,对于旅游商标,一方面旅游目的地应该尽早注册申报,同时注册跟商标周边有关的标示,甚至包括读音一样的字、词,另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也应进一步保护旅游目的地资源,将相关的商标保护提上立法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