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11月20日电 据韩国《韩民族日报》网站11月17日报道,日本外务大臣河野太郎承认被强征受害者拥有索赔个人请求权。这是自10月30日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判决日本企业承担二战时期强征韩国劳工的赔偿责任以来,首次有日本内阁官员承认劳工拥有索赔个人请求权,但河野太郎仍然认为劳工无权向法庭提起诉讼。
报道称,11月14日,日本国会议员谷田敬二在参议院外交国防委员会上就韩国大法院的判决发表看法,他指出此案中原告要求的不是支付酬劳而是遭受强制性劳役的赔偿,这与日本发动侵略战争对朝鲜半岛实行殖民统治直接相关。谷田敬二称,就连日本政府也承认受害者拥有索赔的个人请求权。此时,河野太郎澄清道,他并不是说索赔个人请求权已经失效。
不过报道指出,日本政府虽然承认受害者个人拥有索赔权,但不能在法庭上行使该权利。
10月30日,韩国大法院就4名二战时期遭日本强征的韩国劳工索赔一案作出最终判决,判处涉事日本企业新日铁住金公司向每名原告赔偿1亿韩元(约合61.6万元人民币)。此案历经长达13年零8个月的诉讼过程,如今迎来终审判决,引发两国舆论高度关注。
该诉讼由现年94岁的李春植老人和其他3名原告于2005年提起。1941年至1944年,原告4人被强制送至位于日本岩手县的“日本制铁”(现新日铁住金公司)釜石市炼铁厂工作,每日忍受劳役折磨,却未获任何酬劳。
该案核心争议点在于,日本基于《韩日请求权协定》向韩国提供的5亿美元经济援助可否视为对被强征受害者的补偿。《韩日请求权协定》规定指出,关于两缔约国及国民(含法人)的财产、权利和利益以及两缔约国及国民之间的请求权的问题,得到彻底且最终解决。
韩国大法院方面认定,这一协定并不妨碍原告的个人请求权,同时认为新日铁住金公司对其前身企业的赔偿和债务负有法律责任,因此判原告胜诉。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称此举违反了国际法,日本政府将采取坚决态度来应对此事。日本方面为此召见了韩国驻日大使李洙勋并表达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