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日本共同社1月29日报道称,关于中国幸存者和死者家属等以“二战”期间被强征至日本秋田县花冈矿山和大阪造船所从事严酷劳动为由,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总计82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10万元)等诉讼,大阪地方法院29日驳回了其诉求。
花冈事件,又被称为日本枪杀中国劳工事件,发生于日本侵华战争末期,即1944年至1945年期间,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强行绑架中国平民和战俘近1000名,运至日本秋田县花冈矿山的鹿岛组(今鹿岛建设公司)花冈作业场,从事超强度的苦役,以弥补其国内劳力之不足,强化日本的战争经济。中国劳工们不堪忍受饥饿及日本监工们的残酷虐待和迫害,于1945年6月30日深夜奋起暴动后集体逃跑,但遭日本宪警的围堵和镇压,当场死亡113人。从强征劳工到暴动被镇压,中国劳工共有418人牺牲,约占总人数的42.4%。
1995年6月28日,花冈事件幸存者及死难者家属11人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在日本入侵中国期间鹿岛建设公司虐待中国劳工。2015年6月26日,被日本强征至花冈矿山的2名中国劳工及11名劳工遗属在大阪地方法院状告日本政府,要求道歉并索赔。这也是“花冈事件”相关人员首次起诉日本政府。
中国外交部曾就花冈事件做出回应表示,强征劳工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期间对中国人民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花冈事件”就是一典型例证。中方一直要求日方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予以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然而时至今日,许多无辜受害者的正当合理诉求仍未得到日方负责任的回应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