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 王伟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日本学刊》供参考消息网特稿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王伟在《日本学刊》2019年第1期发表《日本少子化进程与政策应对评析》(全文约2万字)。
王伟认为,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进入少子化时代,走过了40多年的历程,日本为应对少子化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收到一定的成效。目前日本少子化程度依然严重,遏止少子化的目标远没有实现。对日本少子化进程和日本的政策应对做细致的分析,有利于我们加深对少子化问题乃至人口问题的认识,以资参考借鉴。
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进入少子化社会后,少儿人口的减少和老年人口的增多,给日本社会经济带来严重影响。日本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少子化对策”的形式制定了各种政策措施进行应对。所谓少子化对策,是针对与少子化相关联的广泛的社会经济问题所采取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大体上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针对少子化成因采取的政策措施,旨在消解造成少子化的体制机制弊端,提高生育率;二是针对少子化造成的影响采取的应对措施,旨在基于少子化条件发展经济,保持社会各种制度的平稳运行。日本有学者把前者称为“纠正少子化政策”,后者称为“适应少子化政策”,日本综合研究开发机构(NIRA)“关于人口减少与综合国力研究”课题组从社会发展战略的角度,分别将其概括为“遏止少子化战略”和“适应人口减少战略”。笔者着重探讨日本少子化进程及在此过程中日本的政策应对,分析日本针对少子化成因的政策措施。
一、日本应对少子化的政策体系
日本应对少子化政策体系是由法律法规及一系列综合性政策措施构成的有机整体,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旨在解决导致少子化现象的社会经济问题,提高生育率,遏止少子化的进展。
(一)通过立法确定应对少子化政策的宗旨和基本方针
日本有关少子化的法律法规当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该法于2003年9月1日实施,是日本应对少子化问题的基本法律。它明确提出应对少子化政策的宗旨是,完善社会环境,让人们能安心地养育下一代,规定了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及国民在应对少子化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应对少子化的基本政策方针在于完善就业环境、充实保育服务、加强社区育儿援助、强化母子保健医疗体制、改善生活环境、减轻经济负担等方面。该法还规定,为应对少子化,政府要制定长期的综合性政策大纲,采取法制、财政及其他必要措施以达到法案实施的目的,每年要向国会提交少子化进展状况及应对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该法要求在内阁府设置“少子化社会对策会议”的特别机构,总理大臣担任会长,委员包括内阁官房长官、相关行政机关大臣等。“少子化社会对策会议”的主要工作是制定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草案,协调各行政部门研究少子化社会对策,审议相关重要事项,推动少子化对策措施的实施。其实际人员构成,基本包括了所有内阁成员。《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是在日本少子化急速进展的情况下颁布与实施的,为日本进入21世纪后应对少子化提供了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明确了应对少子化的目的与方向,促进了此后日本应对少子化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在应对少子化的法律法规建设方面,除《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外,日本还制定了《培育下一代援助对策推进法》(2003年7月实施)、《儿童、育儿援助法等相关三法》(2012年8月起逐步实施)、《地区、人、工作创生法》(2014年12月实施)等相关法律,在应对少子化问题相关联的育儿、振兴社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制定政策大纲,明确重点问题和主要措施
为落实《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的宗旨与方针,根据基本法的要求,2004年6月以内阁决议的形式通过了《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该大纲包括四个重点课题和28条重点实施的具体对策,从社会、企业、家庭、社区等角度来构筑解决少子化问题的对策框架。此后日本又制定了两版《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2010年1月,日本内阁会议通过题为“儿童与育儿愿景”的《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以援助儿童与援助育儿为重点,提出了四项支柱性政策和12项主要措施。2015年3月,根据社会经济形势及少子化进展的新局面,日本内阁会议又通过了新的《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新大纲将此后的五年定位为“集中应对少子化问题关键期”,列出了五个重点课题,提出要在婚育、教育、工作等方面推动细致入微的少子化对策,还在托儿所、小学生课后活动俱乐部招收人数、男性职员育儿休假等方面设定了数值目标。
《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是落实《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文件,明确少子化对策的重点问题和主要措施,而且经过一定时间的具体实践,再根据新的形势重新审视,以内阁决议的形式通过和发布新的大纲。内阁决议通过的大纲类文件与国会立法不同,它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内阁决议作为行政机构的最高决策,是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的基本方针,也是国家政策意志的一种表示。因此,内阁决议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在应对少子化方面,日本内阁决议通过的重要文件还有:《关于支持工作与育儿两全的政策方针(儿童入托零等待计划等)》(2001年7月)、《长期愿景综合战略》(2014年12月)、《日本一亿总活跃计划》(2016年6月)、《一揽子新经济政策》(2017年12月)等。在《日本一亿总活跃计划》当中提出要在2025年实现“意愿生育率”达1.8的目标,这也是战后以来日本首次在人口生育率上提出数值目标。根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和人口问题研究所在2015年进行的“第十五次生育动向调查”,日本18—34岁未婚人群中有85.7%的男性和89.3%的女性有结婚意愿,其中,男性平均生育意愿为1.91人,女性平均生育意愿为2.02人;已婚夫妻平均生育意愿为2.01人。通过计算得出的结果是:在这些意愿都得以实现的情况下,日本总和生育率将达到1.8左右。在《一揽子新经济政策》当中提出“育人革命”口号,计划在幼儿教育、高等教育、儿童等待入托等关系到少子化问题的诸多方面进一步采取对策,增加投入。
(三)制定具体计划,推动少子化对策的实施
内阁决议出台之后需要制定更加具体的计划来推动相关政策的实施。这项工作是根据《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在内阁设立的“少子化社会对策会议”的主要职能之一。“少子化社会对策会议”自2003年 9月设立以来,共举行过14次会议,先后出台了《关于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重点措施的具体实施计划——支持儿童和育儿计划》(2004年12月)、《关于新少子化对策》(2006年6月)、《“支持儿童和家庭的日本”重点战略》(2007年12月)、《研究儿童、育儿新体制会议》(2010年1月)、《关于儿童、育儿新体制的基本制度》(2012年3月)等重要文件,推动了日本应对少子化政策的具体实施。
(四)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应对计划和紧急措施
在日本针对少子化问题进行政策应对的过程当中,国家行政职能机构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部门不仅是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和内阁方针政策的实施者,也是一些相关计划和措施的制定者。与少子化问题相关立法和内阁决议相比较,行政职能机构出台政策不必经过繁杂的程序,可以很快进入实施阶段。日本应对少子化问题的第一项政策措施就是1994年12月由文部省、厚生省、劳动省、建设省联名颁布的《关于今后援助育儿措施的基本方向》(“天使计划”),它明确了应对少子化问题的基本方向和重点举措。1999年12月,大藏省、文部省、厚生省、劳动省、建设省、自治省联名颁布《关于重点推动少子化对策具体实施计划》(新“天使计划”),扩充了少子化对策范畴。2001年日本厚生省与劳动省合并重组为厚生劳动省,作为负责人口问题的主要部门,于2002年9月出台《少子化对策+1》(plusone),将少子化应对措施进一步扩大到社会保障、工作方式等方面。这些计划的实施为日本应对少子化问题的法制建设创造了条件,为以后应对少子化政策的进一步展开打下了基础。此外,相关部门还相继出台了《紧急保育对策等五年项目(1995—1999年)》(1994年12月)、《新儿童入托零等待计划》(2008年2月)、《课后儿童综合计划》(2014年7月)等针对性、紧迫性较强的对策措施,以缓解少子化问题给社会带来的压力。
总之,日本应对少子化政策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首先,法律法规位于体系的顶端,明确应对少子化政策的宗旨与基本方针,是各种政策措施的依据和基础。其次,内阁决议制定政策大纲,明确政策应对的重点问题和主要应对措施,指导和监督相关行政部门贯彻实施。由内阁成员构成的“少子化社会对策会议”则制定更为具体的计划,推动相关政策的实施。再次,国家相关行政机构负责少子化政策的具体实施,在落实法律法规和内阁决议相关政策的同时,还要根据情况出台本部门的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应对具体问题和紧迫性问题。日本应对少子化体系在不断积累实践经验中形成,少子化政策经历了由点到面、由分别应对到综合应对、从政策实践上升到立法再由法律法规指导实践的发展过程。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