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顶新集团还指出,其认为日本全家的子公司FMCH在开曼群岛法院所提出的申请,于情于理于法均无所据。“日本全家方面若认为有任何争议必须循法律途径解决,则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即:仲裁)进行,这也是顶新集团向开曼群岛法院所提出的主张之一,此已获得开曼群岛法院一审判决的支持,日本全家的子公司FMCH因此被判需负担诉讼费用。”
不过,日本全家方面显然没准备“息事宁人”。5月20日,其二度发布声明,除了重申第一份声明中的内容外,还指出顶新集团在2019年5月18日的声明中所称“法院已经确定由日本全家负担诉讼费用”并非事实。“关于诉讼费用的承担将在今后的诉讼程序中确定,现阶段尚不确定。”
日本全家还表示,公司今后将继续推进法律程序。“无论由哪一个纠纷解决机构进行审理,我们都迫切期待其能够通过公正的判断判明真相,以恰当的形式做出本公司要求的强制解散命令。”
在5月23日发布的最新声明中,顶新集团指出,日本全家近日对此事件的一系列声明及媒体报道,顶新集团认为并不是妥适的做法。其声明及报道中日本全家的说词,悉为日本全家单方面的主张,无法让外界正确了解全面的事实。
顶新集团还表示,其与日本全家均为知名企业,二方的交涉应参照国际上的商务惯例进行。因此,日本全家方面如果认为其与顶新集团之间存有任何争议需要解决,除了双方之间的沟通管道之外,日本全家方面也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关法律途径进行。
3
未来
从日本全家两度发布的声明来看,在与顶新集团结束合作这一事项上,其态度颇为坚定。
相关资料显示,全家品牌于1972年创立于日本,2000年初,日本全家与顶新集团签署了为期20年的品牌授权合作。
目前,顶新集团在中国大陆有效经营着超过2500家全家便利店,销售额遥遥领先,在中国170亿美元的市场整体销售额中,全家占据8.4%,仅次于中国本土的东莞糖酒集团有限公司(美宜佳母公司)。
一名零售行业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此次日本全家和顶新集团的纠纷实际上反映了这场商业联姻的“貌合神离”。他认为,一方面,日本全家亟需继续扩大中国市场版图,且已不再需要顶新集团这个“引路人”。另一方面,因为利润客观以及发展势头良好,顶新集团必须保住中国“全家”品牌的经营权。
“日本全家想把全家收回,顶新的重心又放在快消行业,不愿意卖,双方就吵架了。日本现在几大巨头都在推金融支付板块,便利店支付场景一下子成为了‘香饽饽’。日本全家想收,顶新不卖,事情没谈妥,钱就没那么积极交,(顶新)钱没交又反过来被日本全家当成把柄。这种事情要么压到有一方受不了认输,要么相互妥协。”联商高级顾问团成员王国平此前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这样指出。
一名零售行业咨询专家告诉记者,诉讼是一场持久战。“法院要经历一审二审终审……很耗时,一拖几年就过去了。”他认为,短期来看,前述诉讼还不会对全家中国门店造成影响,合作双方也不愿看到门店受影响。
该专家还指出,如果日本全家和顶新集团继续走法律程序,那么双方对于法庭裁决结果都是难以预测的。“以一个未知去解决另外一个未知,不如把自己已知的诉求跟对方已知的诉求进行对碰,得到双方都想要的重点,非重点项都放一放,会更符合各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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