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新闻周刊》发表文章指出,日本在岛屿、领海、边界等与邻国存在分歧问题上的一些挑衅性提法和做法,很可能将具备日本国内的法理基础,日本欲以立法形式实现“海洋国家战略”的努力正一步步接近目标。
据日本《产经新闻》报道,日本执政党自民党将向国会提出《海洋基本法案》,该法案表明,未来将任命海洋政策大臣、成立以首相为议长的综合海洋政策会议,还将讨论拟定海洋基本计划,如订定专属经济海域的开发、日本海域的安全保障等事宜。据称,该法案宣扬的立法理念是:环境保护、进行永续的开发或利用、与国际协调等。但这样的“标榜”似乎与日本近年来“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和行为大相径庭。
《瞭望新闻周刊》的文章称,在中日东海油气之争、日韩岛屿主权纠纷等发生以来,日本国内的“海洋国家论”大行其道,日本决策层也进一步加快了通过立法推行其“海洋国家战略”的进程。
首先,成立维护海洋权益的相关机构。日本政府在2004年决定设立一个由首相亲自领导的“海洋权益相关阁僚会议”。其责任之一就是制定综合性海洋权益保护措施,尽早在所谓“中间线”的日方一侧展开海洋资源调查,并指导民间企业在该海域开采天然气等资源。由于日本采取所谓“以升级对升级”的行动,使“东海问题”进一步复杂化。
其次,提出保护海洋权益的相关报告及措施。日本自民党政务调查会在2004年推出的《保护海洋权益九项提案》强调,“保护海洋权益是政府和执政党的巨大使命”。
2005年11月,日本财团支持下的海洋及沿岸委员将《21世纪日本海洋政策建议》提交给日本内阁府,建议书提出要明确“海洋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国际秩序先导和国际协调、海洋综合管理”理念,以海洋立国为目标,制定海洋基本法,设置由总理大臣主持的海洋内阁会议,增设一名直接对内阁总理大臣负责的海洋大臣等。该建议书在日本决策层产生强烈反响。
第三,自民党提出新设“海洋政策大臣”及保护海洋权益的相关法律草案。2005年年底,日本自民党“海洋权益特别委员会”拟定了一份《有关海洋建筑物的安全水域的法律草案》。该法案不仅是针对中国东海油气田开发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拟定该法案的目的在于为日本在其所谓“专属经济水域”内的试开采做立法准备。借防卫厅升格的“东风”,为了强化“维护海洋权益”的力度,2006年底,自民党海洋政策特别委员会决定新设“海洋政策大臣”一职,拟定强化海洋政策的《海洋基本法案》,并力争在2007年初召开的通常国会上成立生效。这意味着日本决策层正在为其“海洋国家战略”加紧营造法理依据。
为了实现从“岛国到海洋国家”的战略构想,日本不断加强对周边海域的海洋调查和军事控制力度,甚至将一般的海洋权益问题逐步演化为领土问题。按日本海上保安厅所公布的调查大陆架的区域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的钓鱼列岛就被划入日本的“专属经济水域”之内。2月6日,日本首相安倍也首度出面声称“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这个立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改变。”日本还准备在2009年5月联合国“大陆架界线委员会”受理有关申请截止前提交大陆架申请,其中可能包括除了日本“本土海域大陆架、远海外大陆架的矿藏、渔产外,还夹带、包裹着钓鱼岛的主权”。
同时,日本自卫队加强“西南岛屿”军事力量的实际工作也已经先行展开。一是加强日本西南方向军事力量的准备提前完成;二是日本已经为“西南岛屿有事”制定了一套对策方针,声称准备打击对西南岛屿的“侵犯”。另外,日本还想方设法依托“日美安全磋商委员会”,突破“周边事态”的模糊状态,介入台海。
可以预见,日本即将出台的《海洋基本法》作为日本国家海洋政策的根本大法,既有整合日本海洋资源管理部门和机构,提高政府部门效能的作用,但也有助长日本以“保护海洋权益”为由,进一步攫取海洋资源的力度。从而可能再次引发日本与周边国家在能源、领土及主权权利上的纠纷和摩擦,并波及和影响未来东北亚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