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东京4月25日电 日本广岛地方法院25日就二战时期遗留在中国的日本战争孤儿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他们要求日本政府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
广岛地方法院审判长坂本伦城就判决解释说,日本政府在日中邦交正常化前难以把握战争孤儿的情况,但是之后承担了帮助他们早日回国的政治责任,履行了法律义务,因此驳回原告的诉求。
向广岛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的是61名居住在广岛县等地的日本战争孤儿。他们以日本政府在帮助战争孤儿早日回国和在回国后帮助他们实现生活自立方面没有尽到应有责任为由,要求政府给予每人3300万日元(1美元约合118日元)的赔偿。
日本战争孤儿是指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跟随父母前往中国东北地区,后与父母失散、被遗弃在中国的日本儿童。他们在中国家庭中长大,于1976年12月至1999年12月期间陆续返回日本。中日邦交正常化后,大约有2500名日本战争孤儿回日本定居,加上家属共约9000人。他们在日本的生活大都很困难。
目前,日本全国有关遗留孤儿的团体诉讼正在15个地方法院进行。在迄今作出的5起诉讼案判决中,只有神户地方法院去年12月作出了原告胜诉的一审判决。(记者吴谷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