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相麻生太郎的咨询机构“安全保障和防卫力量恳谈会”4日向麻生提交了有关制订新“防卫计划大纲”的报告书,提出应修改政府有关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以及禁止武器出口的“武器出口三原则”。
“安全保障和防卫力量恳谈会”4日上午在首相官邸召开会议,并在会上向麻生提交了上述报告书。报告书称,为有效应对朝鲜导弹威胁和加强日美同盟,日本应允许拦截攻击美国的导弹,并允许自卫队保护在公海上从事导弹防御的美国舰艇。为此,应修改政府有关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
所谓“集体自卫权”,是指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受到武力攻击时,虽不是对日本的直接攻击,但日本可动用武力进行反击的权利。
关于武器出口问题,报告书称,“武器出口三原则”将导致日本防卫技术的落后和防卫力量的低下。报告书提出应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认可“适应日本安保要求的”武器出口,将参加国际武器研发和生产合作等情况作为“武器出口三原则”的例外。
1967年,佐藤荣作内阁颁布实施了“武器出口三原则”,即禁止向社会主义阵营各国,联合国决议规定对其实施武器禁运的国家,以及国际冲突的当事国或有冲突危险的国家出口武器。1976年,三木武夫内阁又对上述原则作了增补,实际上全面禁止了武器出口。由此,日本不仅不能出口武器,而且不能与外国联合开发和生产武器。
报告书还提出,要通过日本自身努力、与盟国的合作、地区合作以及与国际社会合作,构筑“多层次、合作性的安全保障”。
不过日本媒体指出,由于最大在野党民主党很可能在将于本月30日举行的国会众议院大选中取代自民党上台执政,报告书的建议能否被反映到新的“防卫计划大纲”中还很难说。
日本的《防卫计划大纲》是日本长期防卫政策的基本方针。日本将于今年年底出台2010年至2014年度的《防卫计划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