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记者赵文杰报道,据日本共同社11月22日报道,日本参院全体会议21日以多数赞成通过了“日本大地震企业再生支援机构法案”,该支援机构将从金融机关买入东日本大地震受灾企业债权。法案由自民党、公民党等在野党提出,经修改后与民主党达成协议。买入债权规模为5千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14亿元)。
受灾企业除了要偿还震前贷款外还要增加借入资金。此举的目的之一是缓解受灾企业的这种“双重贷款”压力。预计支援机构将于明年2月前后成立。
该机构将从金融机关买入相关债权,最长持有年数为15年,其间将通过减免利率等方式减轻受灾企业的还贷负担。
主要买入对象为无望回收的小型企业、农业水产业及医疗相关企业债权。为保证国民负担最小化,该机构将以低于时价的价格买入。如果出现损失,机构方面就将要求金融机关承担部分负担,以减轻中央政府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