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共同社报道,日本于8日开始正式实施核电站新安全标准。日本北海道、关西、四国及九州4家电力公司当天上午向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申请就重启5座核电站10个机组展开安全审查。有见解认为,审查将需要半年左右时间,而即使通过审查,重启也需当地同意。
报道称,新安全标准汲取福岛核事故教训,强化针对严重事故、地震及海啸的应对措施,并规定重启的条件是通过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新标准。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将对提出申请的核电站陆续展开安全审查,但审查顺序尚未敲定。
申请审查的10个核电机组具体为北海道电力泊核电站1~3号机组(北海道)、关西电力大饭核电站3、4号机组及高滨核电站3、4号机组(均位于福井县)、四国电力伊方核电站3号机组(爱媛县)、九州电力川内核电站1、2号机组(鹿儿岛县)。
此外,九州电力玄海核电站3、4号机组(佐贺县)将于12日提出申请。东京电力公司也打算尽快申请重启柏崎刈羽6、7号机组(新潟县),但因遭新潟县知事泉田裕彦的强烈反对而将难以顺利展开。
核电站新安全标准规定,事故导致安全壳内压力升高时,电力公司要减少放射性物质并安装向外排放安全壳内蒸气的“带过滤器排气设备”,还要配备充足的电源车与注水泵。
在地震对策方面,新标准规定把抗震设计中考虑的活断层范围从此前的“自13万~12万年前以来活动”改为“追溯到最大40万年前”。反应堆厂房等重要设施要设在正下方没有活断层的位置。在防范海啸方面,要根据每座核电站设定出“标准海啸”,并要求设置防潮堤。
中新网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