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岛女子出狱告东电索赔款 称服刑时或遭辐射
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时在福岛市内监狱服刑的一名女性,于5日向日本鹿儿岛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京电力公司赔偿3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8万元),理由是她因担心过量辐射导致健康受损而遭受了精神上的痛苦。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根据起诉书称,该女性从2009年2月起在福岛的监狱服刑约3年。核事故发生后她并未被转移至其他监狱,在距离核电站约70公里、后被划入可获得补偿的“自主避难对象区域”内的监狱生活。由于对过量辐射的恐惧和不安导致精神压力过大,该女性出狱后患上了忧郁症。她自称“因为担心辐射无法决定怀孕,人生被彻底打乱”。
目前,这名女性虽已从东电获得了共12万日元的居民赔偿,但她仍然表示不服并向原子能损害赔偿纠纷解决中心申请调解,因无法与东电达成一致而向法院起诉。
东电公关部门在接受采访时再次就福岛核事故表示道歉,但对这一诉讼未发表评论。(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