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禁访上百个政治性网站
新加坡在网络管理方面非常严厉。新加坡的《互联网操作规则》对网站“禁止内容”提供了明确而具体的判断标准。《管理法》规定,在新加坡的网络服务供应商(ISP)和拥有网址的政党、宗教团体以及以新加坡为对象的电子媒体,均须在新加坡广播局注册并接受管理,受管制的内容涉及“反政府和影响民众信心”“煽动种族和宗教仇恨、歧视”“危害公共安全和国防”等。
新加坡还将上百个政治性网站列入禁访者清单,不遵守规定的ISP将被吊销执照或罚款,私下访问者也会受到刑罚。政府还鼓励服务供应商开发推广“家庭上网系统”,协助用户过滤掉不适宜看到的内容。
——马来西亚:散布谣言要判刑
马来西亚《资讯及多媒体法》规定,利用互联网散播谣言或发布不正确消息者,除罚款外还可判处最高3年徒刑。
——日、韩:BBS、邮箱注册必须实名
在日本,在信息发送者发送违法信息的情况下,登载该信息的网站管理者负有连带民事法律责任,有义务视情况删除相关信息。从现有案例看,日本执法和情报机关24小时监视、收集和分析网上信息,包括电子邮件。根据现有法律,日本警方在发现可疑信息后,有权要求ISP和网管提供相关信息或查封网页。
在日本,多数网上论坛采取会员制,会员有义务向ISP和版主提供详细、真实的个人信息。为避免不负责任的言论引发法律纠纷并节省人力,日本各大新闻机构和报社不在其网络新闻中开设“评论栏”,一般网民只有到专门的BBS和网络论坛中才能随意发表匿名评论,客观上将网络评论和匿名信息的社会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在韩国,各个网站都要求申请网站邮箱或聊天账号等的用户填写详细的客户资料,填报真实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职业等详细信息。为杜绝虚假信息,网站对每个申请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核实无误后,才提供邮箱或账号。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对上网聊天和发送电子邮件的用户真实资料进行备案,防止不法之徒利用虚假信息从事网络犯罪。(记者罗宇凡、章苒、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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