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者戴维·贝利对日本警察进行了出色的研究。他指出,犯罪案件发生后,被害者的报警比率,日本大大高于美国,因此,实际犯罪发生率,美国比日本更大。贝利根据一九七三年的统计指出,美国的恶性犯罪发生率比日本各种犯罪发生率还要高四倍,即美国的恶性犯罪发生案件为八百六十三万八千四百起,日本的全部犯罪发生案件为一百一十九万一千五百四十九起。以美国的犯罪发生率同日本相比:杀人多四倍半,强奸多五倍,盗窃多一百零五倍。日本对麻醉剂取缔极严,违反案件较少,一九七三年只检举五十起,其中麻醉剂案件只占百分之六。对此,美国人口约为日本的两倍,而同年触犯麻醉剂取缔法而被检举的达六十二万九千人,其中麻药占百分之二十。
为什么日本警察最近能把犯罪率控制得这样好呢?一个原因是公众主动报警(日本全国有共同的呼警电话号码,任何人都记住这个号码。),而警察的反应十分迅速周到。一九七六年,从群众报警到警察赶到,平均所需时间为三分二十三秒。美国没有类似的统计,而且往往在报警之前已过了好长时间。日本城市有五千八百个派出所,星罗棋布,它们各自保护着约一万名市民。在地方上每五千人有一个驻在所,共一万个。日本人口密度很高,所以派出所或驻在所的管辖区较小。
其次,为什么日本警察接到警报时能有效采取行动呢?这是因为派出所或驻在所平时同居民保持密切联系,从每家每户有什么成员到有什么贵重物品,都一清二楚。居民理解警察为什么要掌握这些情况,对警察的查询抱合作态度。有一次舆论调查问道:“如果你的亲戚犯了罪,你怎么办?”大多数日本人都答道:“劝他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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