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讯 据共同社报道,福岛地方法院10日就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3800名灾民向日本政府和东电索赔案宣判,勒令日本政府和东电向原告方作出赔偿,金额约为5亿日元(约合2900万人民币)。
报道称,这是继前桥地方法院之后第二次认定政府和东电有赔偿责任。
福岛地方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日本政府可预见海啸的发生,也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福岛核事故诉讼案:日本政府和东电被判作出赔偿规模最大福岛核事故诉讼案宣判 日本政府与东电被判赔5亿日元日本政府和东电败诉烧钱! 日本专家“打脸”日版GPS:没人会用日本地方法院判决福岛核事故原告方胜诉日本地方法院判决福岛核事故原告方胜诉福岛核事故诉讼案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被判赔偿日本福岛核事故集体诉讼即将宣判 福岛民众的漫长索赔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