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媒体13日报道,美国百余名曾参与2011年日本“3·11大地震”救援任务的水兵在美国对日本东京电力公司提起诉讼,理由是他们在福岛核事故中遭受了辐射。不过,美国一家法院以不具审理管辖权为由,未予受理。
根据东京电力公司的说法,这批原告共有157人,目前均居住在美国境内。他们去年8月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家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东京电力公司。原告要求这家公司创立总额为50亿美元(约合323亿元人民币)的基金,用于支付他们的医疗费等赔偿费用。
东京电力公司透露,本月5日,这家法院以不具有审理管辖权为由,未予受理。这家公司同时说,鉴于原告可能会向其他法院再次提起诉讼,公司方面将关注相关动向,采取应对措施。
2011年3月日本东北部地震和海啸引发福岛电站核泄漏。当时,美军“罗纳德·里根”号航母正在附近海域,船上共有约5500名船员。地震发生后,“罗纳德·里根”号以“友军作战”的名义参与了相关人道援助任务。
不过,事后仅一年多,“罗纳德·里根”号上的8名船员就向加利福尼亚州圣迭戈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他们指控东京电力公司隐瞒福岛核电站损坏实情,使他们在事故发生时暴露在较高核辐射之下,要求东京电力公司赔偿并为他们设立医疗基金。
这些船员在起诉书中写道:“东京电力公司和日本政府合谋采取一致行动,制造核辐射水平不会对原告构成威胁的假象。”原告认为,东电对美军和市民就核辐射危害发布“与事实不符、易令人误解的信息”。但当时法院方面以没有司法管辖权为由拒绝受理。
2014年4月,79名美国船员再次提起诉讼,向东京电力公司索赔共计10亿美元,原因是他们因东电的不实消息受到福岛第一核电站辐射伤害。根据原告的说法,作为福岛第一核电站运营商的东电没有如实说明这座核电站辐射泄漏严重程度,从而导致他们受到辐射伤害,数十人患癌症,其中一人的孩子出生时先天畸形。(张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