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青岛一个市民购买的洋品牌等离子彩电使用一年多出了故障,后经厂家检查,是主要部件等离子屏坏了,因为超过了厂家规定的1年保修期,要换新的不仅维修要收费,加上材料费和人工费等一共要支出16400元。
这个市民购买这台等离子彩电花费了29000多元,如今才1年多就坏了,换个等离子屏就要164000,在情理上让我们难以理解。1年的免费维修期从何而来?原来是厂家自定的。因为国家1995年制定的“三包”规定的产品目录中只有彩电,而没有现在的等离子彩电。如此,等离子彩电的“三包”规定就由厂家来自行规定的,这就有了不同品牌保修期的不同。目前,海尔整机和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都是3年;海信、康佳、TCL等品牌整机保修1年,主要部件保修3年;创维、LG等品牌整机和主要部件保修期都为1年。那么这个市民购买的等离子彩电,厂家提供的整机和主要部件保修期都是1年。
按照1995年国家的“三包”规定,彩色电视机和黑白电视机的整机保修1年,主要部件保修3年。可是这不能用于等离子彩电,因为按照厂家们的理解,“三包”产品目录中没有明确“等离子彩电”。
按照厂家们的逻辑,“等离子彩电”不是“彩电”。也就是说只有传统的“显像管式传统彩色电视机”才是“三包”产品目录中的“彩电”。所以不仅“等离子彩电”不属于“三包”范畴,“液晶彩电”就更不属于了,有的更干脆把“液晶电视”算电脑,“三包”服务只有一年。
厂家们就是这样钻政策的空子,尽量少的承担售后服务的义务,最后遭殃的是消费者。归根揭底,能让厂家有空可钻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此一部不严密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包”规定,再加上国家有关部门随后在“三包”上的暧昧态度,让这些厂家有恃无恐。
1995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其中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所列产品”。而这个商品目录,当时包括了18种商品。这就让人理解成只有这18种商品才实行“三包”。根据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并没有什么争议。
可是随后社会的发展,不少耐用消费品的出现,就让这个“三包”商品目录中所包括的商品太狭窄。让我们记忆忧新的是手机,当时是否提供“三包”,在社会上广为争议。很多厂家就以“三包”商品目录上没有手机而拒绝提供“三包”。可是他们都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这个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的责任”的规定视而不见。
从国家有关部门的立法意图是希望明确手机的“三包”责任。可是选择了一个错误的做法,单独制定了一个手机“三包”规定。这样一来,让社会更加误认为:“凡是不在1995年的‘三包’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就不需要执行国家的三包规定”。后来,又制定了电脑的“三包”规定,还有汽车“三包”规定呼之欲出。
这样,这些等离子电视生产厂商利用了这个“漏洞”,免除或者减轻了自己的“三包”责任。还好,在这个市场上这种厂商只是少数,绝大多数的厂商能够提供达到彩电标准的“三包”服务,甚至不少还能超过。
今天有等离子彩电,明天还不知道有什么商品,消费者会遭遇天价维修费,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这都需要国家修改“三包”规定,将其做扩充解释,涵盖到所有的耐用消费品,并具有前瞻性,而不要昨天搞个手机“三包”规定,今天搞个“电脑”三包规定,明天还需要搞个等离子彩电“三包”规定,你说累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