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6年12月30日日本媒体报道 30日位于日本爱知县丰田市的丰田汽车集团受到了来自名古屋国税局的税务调查,据悉该集团被指出在向其旗下海外的分公司销售零配件等时,到2004年第三季度为止的大约三年里,有超过60亿日元的申报被遗漏。
据说待补税款和少申报的加征税款等大约有20亿日元,该集团已经进行了修正申报。
据有关人士透露,该集团在向其旗下位于澳大利亚的分公司出口汽车配件的时候,用远远低于原价的价格进行销售。分公司则以免除支付的形式把购买费用的差额中的一部分作为了销售促进费进行使用。据说事实上是为了支援分公司改善业绩。
日本国税当局认为在这个差额中,即使考虑到外汇的变动,对于以极其便宜的价格销售的零配件部分也应该作为总公司的所得处理。
海外分公司的申报遗漏部分合计大约有20亿日元,好像国税局还把除此外的虚假的广告宣传费、错误计算费用等认定为遗漏申报。
对此,该集团做出了如下的解释:我们向来把遵守法律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可能是同国税当局的见解出现了偏差,不过我们正在根据要求进行缴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