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0日讯 (实习记者 王艺端)据日本读卖新闻1月8日报道:日本金融厅表示,将在2011年上半年引入新的卖空规定。
所谓卖空,就是指投资者从证券公司或其他股票持有者手中借出股票并卖出,并在股价下跌后再买回股票还给原所有者,以赚取其中差额利益的交易行为。一般来说,在进行大型融资活动时,由于每一股的价值下降,股价容易下跌,进行卖空交易很容易获利。
去年,在东京电力和日本板玻璃等公司的公募融资中,股价的非正常变动接连发生,这使人们开始对日本的金融市场失去信心。新规定的引进是所有市场交易者的共同愿望。
为了防止这种不透明交易,金融厅准备引进美国现行的规定,即在发表公募消息到新股票的价格确定的期间,禁止通过卖空得到新股。希望能借此抑制由于过度投机性卖空引起的股票下跌。但是此举对防止发表公募消息前的、通过内幕消息进行的卖空并没有实效。对此,金融厅要求上市公司和办理融资业务的证券公司进行严密的情报管理。但尽管如此,金融厅还是无法避免外资的套头交易,单从这点来看,这个规定并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