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环境保护 走的是典型的先污染 后治理 的路子,为此日本曾经付出沉重的代价。骨痛病、水俣病、米糠油和哮喘病等一系列污染事件致使日本环境及健康受到巨大威胁。上世纪50、60年代,日本的水质污染 成为社会瞩目的问题。水质污染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大型工厂和商业设施建设导致的污水排放 量的增加,另一方面是下水道建设的滞后,以及大量设置的单独式净化槽 引起未经处理 的生活杂排水 的迅速增加。
日本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关注环境问题 ,重视污染控制的立法,并于60年代开始制订和实施污染物排放 标准。在水污染防治 方面,日本从1958年开始实施《水质保护 法》、《工业 污水限制法》和《下水道法》等。1970年12月25日颁布《水污染 防治 法》(第138号),并于1971年6月24日实施。《水污染防治 法》为防治公共水域水质污染的法律,是日本水污染控制的法律依据;该法强调制定并实施全国统一的水环境质量 标准和水排放标准来防治水污染,并于70年代末引入总量控制的概念与方法。《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加强了对工厂污水的排放管理 ,但生活污水 的污染负荷所占比例逐渐上升,并成为公共水体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
20世纪80年代,日本成功研制出可用于处理粪便污水和生活杂排水的家用净化槽,这种新型净化槽在郊区新开发的小区以及不适合下水道建设的乡村地区得到迅速普及。可以说,净化槽的出现,使日本所有不同地区的生活污水治理 变为可能,极大的促进了日本水环境 的改善和水资源 循环的形成。
日本污水处理系统
为了更高效的开展生活污水处理 ,日本结合地区特点和人口密度进行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的建设。如在人口密度高的城市 地区或在居住比较密集的农村地区,建设下水道和农业 村落排水设施这样的集中处理设施;在人口密度低的城郊、农村、山区则以安装净化槽分散处理设施为主。目前,日本污水处理系统 主要包括城市下水道管网系统、农业村落排水设施及社区污水处理设施 、净化槽污水处理处理系统。
下水道是通过下水管网将城市里的住宅、工厂、事务所、商业设施的污水收集起来,利用建设在河流下游或海边的污水处理厂 来集中的处理污水的设施。下水道服务规模为一万人到数十万人,处理的对象也包括工厂的污水和雨水。
农业村落排水设施主要用在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通过下水管网收集农业村落各个家庭排放的污水,在小型的污水处理厂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净化槽包括以家庭为单位的生活污水的小型家用净化槽、处理楼房和学校、医院、超市等排放的生活污水的大中型净化槽,现在使用中的净化槽绝大部分都是小型家用净化槽。
截止到2013年末,日本污水处理设施普及人口11216万人,全国平均污水处理率达88.9%,其中下水道普及率76.98%,净化槽普及率8.88%,农业村落排水设施普及率2.82%(图1)。
净化槽的发展及现状
20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大力推动分散型生活污水的治理。净化槽作为一种一体化水处理装备,在日本的普及率每年都呈递增趋势, 尤其是合并处理净化槽。而且经过多年的发展,日本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财政 补贴制度、技术标准体系,支撑和规范着净化槽技术在日本的应用。
1净化槽的构造衍变净化槽的构造可分为有两种,一种是由国土交通大臣制定的标准构造(或称例示构造型),另一种是由净化槽厂家申请,由国土交通大臣批准的构造(或称性能评价型)。1969年日本建设省首次公布了全国统一的净化槽构造标准,对净化槽的处理性能、构造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这也是净化槽最初的构造标准。之后这个标准经过数次修改。最近几年随着净化槽技术的迅速发展,采用新技术 的性能评价型家用净化槽在新安装的净化槽中占比达95%左右。
净化槽的发展经历了单独处理、合并处理、深度处理等几个阶段。目前深度处理净化槽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出水可以实现BOD5<10mg/L、TN<10mg/L、TP<1mg/L的水平(表1)。
2净化槽的法律体系及补助金制度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初期的高速经济 发展时期,日本民众追求更加舒适的生活方式,对冲水马桶的需求急剧上升,用于处理厕所污水的单独式净化槽得到迅速发展。1960年日本制定了第一部净化槽工业标准(JISA3302)《净化槽人使用人员计算方法》。1969年日本建设省颁布《净化槽构造标准》。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为止,净化槽一直作为处理厕所和粪便污水的有效设备而得到广泛地普及。
上世纪70年代初期,日本研发了小型合并式净化槽,即能够处理包括粪便、厨房、洗浴、洗衣等所有生活污水。1980年日本修改《净化槽构造标准》,增补5人槽以上的合并式净化槽的构造标准,1988年再次修改标准,增补了5人槽到10人槽的合并式净化槽构造标准。
1983年5月日本制定了《净化槽法》(表2),对分散污水治理进行全面规定,成为目前日本农村分散污水治理的主要法律依据。《净化槽法》是一部将净化槽的生产、安装、维护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统一规范的法律,同时明确了与净化槽产业有关个人和企业 的义务和责任,建立了净化槽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制度。1985年10月《净化槽法》正式实施。2000年《净化槽法》再次修改,单独式净化槽从定义上被删除;2006年单独式净化槽从构造标准上被删除。从此以后,单独式净化槽的安装及生产均被禁止。
1987年为了进一步推广合并式净化槽,日本厚生省成立了净化槽对策室(现为环境省净化槽推进室)。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同年创立了政府对个人安装的家用小型净化槽的补助金制度——“净化槽安装建设事业”制度,并于1994年创立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实施的安装家用小型净化槽的补助金制度——“市町村净化槽建设推进事业”制度(图3)。
补助金额及补助方式根据行政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经过补助后净化槽使用者负担的平均费用基本上不超过公共排水系统使用者每月所缴纳的排污费 。同时,根据使用不同处理效果,净化槽补助金额度也存在差异。如有的地方对于高脱氮除磷的新型净化槽给予较高的补助金,其额度可达到5人槽的补助金为55.5万日元、7人槽69万日元、10人槽96万日元。2007年度4月开始,对于旧式净化槽改为合并处理净化槽时可追加9万日元作为其处理费,也有的城市给予10万日元的补助。对于正在运营的净化槽的动力费也给予适当的补助援助,如有的地区给予一定的电费补贴。另外还给予净化槽的法定年检每年5千日元及日常检查1.5万日元,污泥清扫等每年1万日元,三样加起来一年最高3万日元的补助金。
1987年是实行补助金制度的第一年,全国有55个村镇安装净化槽,补助金额为1亿日元,4年后已普及到800多个村镇,补助金额达53亿日元。上世纪90年代日本净化槽安装数量以超20万台/年递增。2006年,净化槽补助金达270亿日元(图4)。
日本政策体系下净化槽发展成效
自1983年《净化槽法》颁布以及1987年家用小型净化槽的补助金制度及“净化槽安装建设事业”制度实施后,净化槽设备使用数量呈现一个快速递增的形态。净化槽(单独式与合并式)安装数量由1983年的500万台增长到2001年的882万台,增长了进一倍。
1994年,“市町村净化槽建设推进事业”制度及补助金制度的颁布和实施,更加促进了净化槽在日本的普及。2000年《净化槽法》修订,单独处理净化槽从定义上被删除;2004年促进合并处理净化槽发展的推进事业部设置——法令的修改以及推进事业部的设置,极大的促进了合并处理净化槽的发展。2001~2012年,合并处理净化槽安装台数由176万台增长到323万台,增长了84%;而单独处理净化槽安装台数由705万台减少为453万台,减少了36%。2012年,合并处理净化槽与单独处理净化槽安装数量比例基本接近1:1(图5)。
从净化槽的普及情况来看,虽然净化槽的普及人口及普及率远远小于下水道,但呈现一个逐年上升的态势。1999~2013年,净化槽普及人口由872万人增长到1121万人,普及率由6.9%上升到8.9%(图6)。
尤其是在5万人以下的村落,净化槽普及情况发展迅速,普及率由2001年的12.7%上升到2013的18.3%(图7)。
总结
净化槽是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的有效手段和方法。日本的治理经验提示我们,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财政补贴制度及技术标准体系是净化槽技术及产品能顺利推广并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
我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才刚刚起步,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是现阶段的重点,而分散地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虽尚在摸索阶段,但在未来30年必将成为重点。
针对分散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如何借鉴国外的经验,构建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经济补偿、技术标准、市场 准入及保障体系是我国需要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