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李先生在某餐厅高价购买了一瓶日本清酒,后发现产地为我国禁止进口的日本核辐射地区。为此,他将该餐厅告上法庭,索要十倍赔偿。近日,此案经通州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先生获赔一万元。
李先生在万达广场某餐厅与朋友共进晚餐时点了一瓶久保田千寿清酒,含量为1800毫升,价款为1280元。该清酒产地为日本新潟县,该产品有中文标签,标注了产品的品名、原料、生产日期等内容。
李先生与朋友饮用部分清酒后,发现该产品的产地为日本核辐射地区,属于我国禁止进口食品的区域。认为该餐厅销售的清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李先生故诉至法院,要求餐厅支付清酒价款十倍的赔偿。
被告餐厅表示,其对于该产品的原产地并不清楚,系从新东郊商城一户商家购买,仅仅购买一瓶。餐厅提交的购货单显示,其购买该产品的价格为二百余元。餐厅还明确表示无法提供该清酒的进口通关手续以及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材料。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经营者对其销售的商品应尽到法律规定的注意义务,应当核实商品供应商的资质、产品的合格证明等。餐厅在销售诉争清酒时并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无法证明其销售的产品属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餐厅赔偿李先生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