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日本要求與韓國就原勞工案展開磋商 韓未作出答復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外務省透露稱,關於圍繞勒令日本企業賠償的韓國原被征勞工訴訟判決,日本政府要求基於1965年《日韓請求權協定》展開政府間磋商一事,韓國到日本政府設定的答復期限8日為止,未作出是否同意磋商的回答。
8日,韓方說明稱“考慮各種因素正在進行討論”,沒有明確表態,但認為韓方將拒絕的看法升溫。據日本共同社報道稱,日方雖然加強施壓,要求韓方盡快公布不會對日企造成實際損害的政府應對措施,但韓政府並未表現出急於推進的姿態,預計關系惡化可能進一步長期化。
韓國政府曾在2011年要求就慰安婦問題進行磋商,但遭到日方拒絕。韓方考慮到這一點,似乎希望通過協定框架外的一般外交渠道進行談判。尋求“在韓國國內解決”的日方和表明“尊重判決”的韓方之間分歧明顯,很難預測韓國政府是否會採取日方所期望的應對。
韓國政府和日韓企業設立基金以補償原被征勞工的構想,曾被視為為數不多的日韓可以妥協的方式,但韓國總統府認為是“缺乏常識的想法”,表達了否定態度。日方今后考慮要求基於協定設立包含第三方委員的“仲裁委員會”等。日本政府相關人士表達了目前將觀察情況發展的想法,但也警告稱“不可能一直等下去”。
在原被征勞工訴訟中,韓國最高法院去年10月以來,勒令新日鐵住金等進行賠償。之后,由於大邱地方法院浦項支部批准扣押新日鐵住金的資產,日本政府1月要求進行磋商。原告方暫未啟動出售資產命令的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