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东京3月15日电(记者王可佳 姜俏梅)日本政府15日颁布扩大引进外国劳动者的相关政令和省令,规定外国劳动者必须满足身体健康等条件,接收单位必须为外国劳动者提供日本劳动者同等或以上待遇。
日本法务省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曾公布相关政令及省令草案,并向公众征集意见,此后根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修改。相关政令、省令与扩大外劳引进的新制度一起,将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颁布的相关法务省令规定,接收的外国劳动者必须年满18岁、身体健康,并需达到一定的技能及日语水平。接收单位在过去5年不能有违反《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及劳动相关法的记录,并有义务主动避免与“黑中介”合作。接收单位与外国劳动者签订的合约应满足其待遇达到日本劳动者的同等或以上水平。
去年12月,日本国会通过《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修正案,旨在实施扩大外国劳动者引进的新制度,以缓解日本国内少子化、老龄化等问题造成的劳动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