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6月15日讯 据日本共同社消息,针对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在数年前大地震发生的核泄漏事故,毗邻福岛县的栃木县北部3个市町的居民等约七千人向日本原子能损害赔偿纠纷解决中心申请启动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ADR),要求东电赔偿总额18.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9300万元)。
据悉,此次系“未被东电作为赔偿对象的地区”首次集体申请索赔。律师团团长尾谷恒治表示,“即使被认定和自主疏散对象区域辐射量相同,也未得到任何赔偿,这是不合理的区别。希望东电认真对待七千多人的呼声。”
提出申请的是事故时住在大田原、那须盐原两市以及那须町的居民等7128人,其中三成以上是事故发生时未满18岁者或在是在事故后出生的孩子。孩子正在上小学的手冢真子称:“在不知道庭院辐射量的情况下,让孩子生活着。四年中东电没有任何解释和道歉,剩下的只有对孩子将来和健康的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