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本年度第6次采购价格等估算委员会于12月13召开,就下年度可再生能源的收购价格等,公布了在之前讨论的基础上提出的委员长草案。
委员长草案中住宅光伏发电(不到10kW)2017年度的收购价格(出处:经济产业省)
关于光伏发电的收购价格,10kW以下的住宅用系统为28日元/kWh(无设置输出功率控制设备义务)和30日元/kWh(有设置义务);10kW以上的非住宅用系统为21日元/kWh。2MW以上系统的收购价格,由竞标方式确定。收购期维持不变,仍为住宅用10年,非住宅用20年。
委员长草案中非住宅光伏发电(10kW以上)2017年度的收购价格(出处:经济产业省)
另外,自下年度起,将每次性确定3年的住宅用系统收购价格。无设置输出功率控制设备义务的系统,2017年度为28日元/kWh,2018年度为26日元/kWh,2019年度为24日元/kWh;有设置义务的系统在此基础上分别高2日元。
竞标流程(出处:经济产业省)
非住宅用系统的收购价格从本年度的24日元/kWh,降到了21日元/kWh。作为计算前提的成本和设备利用率,系统费用从25.1万日元/kW降至24.4万日元/kW,设备利用率则从14%提高到15.1%,成为了下调价格的依据。
目前的竞标安排(出处:经济产业省)
另外,关于竞标制,固定价格收购制度(FIT)修正法尽管将“10kW以上的光伏发电”作为对象,但也将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定位于试行期,在试行期内将2MW以上的特高压并网项目作对象,设定了最大1.5GW的竞标量。
具体来说,竞标将在第1年度实施1次,下一年度实施2次。第1年度分配的竞标量为0.5GW(500MW),竞标上限价格与下年度的非住宅光伏发电相同,为21日元/kWh。次年度以后的竞标量和上限价格将依据第一年度竞标的情况,在下年度的采购价格等估算委员会上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