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参与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应对作业的一名中年男子2月2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认定为工伤,原因是他认为自己身患3种癌症与曾在工作中遭受辐射不无关系。
这名现年58岁的札幌市男子在札幌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共同社援引诉状报道,男子2011年7月至10月在福岛第一核电站1至6号机组厂房附近使用重型机械清理瓦砾。他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并发膀胱癌、胃癌和结肠癌。
2013年8月,男子向福岛县富冈劳动基准监督署申请工伤认定,但未获批准。此后,他又两度提出申请,但均被驳回。这一机构未予批准的理由是,男子作业期间正式统计的累积辐射量为56.41毫希,低于工伤认定的参考值100毫希。
男子的律师说,这是日本首起围绕福岛核事故应对作业要求工伤认定的诉讼。律师称,当事人所接触的辐射量虽然不足100毫希的最低门槛,医学上也无法断定这与癌症相关,但他几乎同一时期罹患三种癌症十分罕见,可认为是辐射影响所致。
除要求被认定工伤,这名男子还向福岛第一核电站运营商东京电力公司索赔6500万日元(约合397万元人民币)。(杜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