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剧小偷家族 剧照
在我们印象里日本人偷东西的行为还是很少的,但凡是人都都知道偷东西是可耻行为,随着社会的进步,老百姓的富足(无现金社会了),就连我国的小偷盗窃现象也在减少。
记得小编在读书的年代,也确实有看到过班上的个把同学会偷东西,最多的把别人的学费都给偷了,但在记忆里学校也是批评教育为主,还没有到就开除人的份上。一方面毕竟不少还是未成年人,那么学生的小偷小摸的行为到底算不算得是「重大犯罪」呢?如果有学生偷窃又有没有必要以退学当作处罚呢?
最近,日本在这个星期一(12月21日)就出现一个关于学生偷窃的新闻引发了热议,有位2016年当时就读高一的男性因为偷窃被抓,学校的校长要求他自己退学。
后来这位高中生与父母以「偷窃不算是需要退学的重大犯罪」为理由向县政府上诉,最近双方达成和解,让当时的校长道歉并坦承存在处理过失,同时县政府还赔偿当事人80万日圆!
这让「退学处分」、「重大犯罪」、「以窃盗为由」 上了推特热搜。
日本鸟取县这个星期爆出一件县政府赔偿前犯事高中生的案子,引发网友们议论纷纷。日本的新闻标题是这么写的:
「『以窃盗为由被逼主动退学』前学生与县政府和解,校长坦承过失当面道歉」
光看标题会以为学生其实没有偷东西,就被校长误认是窃盗犯。然而事实上这名学生真的是一名惯窃,现在争议的问题点是学生偷东西究竟有没有必要退学… …
「校长强逼惯犯学生自主退学,现在以道歉与80万日圆达成和解」
事件要从2016年说起,当时正在鸟取县米子市的县立高中就读的高一男学生因为偷鞋子被警察教育,他承认之前已经偷过东西好几次。这个事情被报到学校以后,校长就要求该名男学生自己主动退学,否则就要由学校将他开除。于是这位学生就只能自主退学了……
后来,这名高中生与其父母向县政府提出控告
2016年10月,当时就读高一的男学生偷东西被管教
校长胁迫其自己退学
该学生受到精神损害,要求县政府支付160万日圆(10万人民币)赔偿!
「原告主张偷窃不算是重大犯罪,不至于处以退学惩罚。」
这个案子最近在地方法院达成和解,当时的校长当面向前学生与他的父母道歉,同时当地县政府也支付了补偿金……
校长道歉:「当时的判断存在过失造成学生与父母的痛苦。」
然后县政府是支付了80万日圆(5万人民币)的补偿金
这起事件经过报道,在网络上引发了很多人批评。
许多日本网友认为窃盗,甚至作为惯窃遭到退学是理所当然,
痛骂鸟取县政府太轻易妥协了。
不过该名学生与父母的代理律师认为,
学校轻易将学生退学就是没有尽到教育机构的责任!
律师在记者会这样说道:
「我们希望不要有其他人面临同样的遭遇。」
「学生会失败,会做出坏事……」
「但我们希望学校可以引导学生往好的方向前进。」
「希望学校可以重新认知自己作为教育机关的本分。」
读书人的事儿,怎么能叫“偷”呢? 说来日本校长也确实严厉了些吧,但是对方又不是一次的偷盗行为,而是屡次的惯犯,如果开除了的话,就没有纠正其错误的机会,这个学生也会彻底的失败……
或许让日本网友陷入争议的也正在于此,
对于睿智的你怎么看?说说看?
以上です。
资料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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