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经济新闻》11日报道,日本政府为促进海外投资基金和企业对日投资,将对满足一定条件的投资者免除法人税。
据悉,日本原则上对与日本国内运营商签订委托合同并给予其独立经营权海外投资者免除法人税,但此前一直没有判定独立地位的明确标准。此次日本财务省和金融厅将制定具体的课税基准,当日本国内受托运营商满足以下4个条件时实施免税:1.对资金运用具有实质决定权,不受海外投资者的具体指示;2.半数以上的领导层属公司专职,不在海外投资方兼职;3.与海外投资者签订成功报酬合同;4.收入等不依赖于特定海外投资者,有能力从事多元化经营。日本政府还将对以上原则进行更为详细的解释,通过事例增进海外投资者的理解。如海外投资者仅对日本受托方制定一定的投资限额和风险标准,则可视为受托方相对独立;如直接对何时买卖哪支股票进行详细指示,则不在免税之列。此外,将不仅凭资本关系判断独立地位,如满足4个条件,海外投资者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日投资亦在免税范围内。
日本政府在4月份就曾修改法人税法施行令,使中东等未与日本签订租税条约的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亦可享受免税待遇。此次进一步明确免税标准是意在防止双重征税,吸引更多外国投资,以增强国内资本市场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