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生活
鞠川阳子
竹中先生曾经在一家中型的企业工作了30多年,做到品质管理部部长的职位时,60岁的他退休了,从此开始了靠养老金生活的老年生活。
作为企业员工,竹中先生享有来自基础养老金和厚生养老金的收入,但是在65岁之前他只能领取到养老金的60%,大概每月可以领取到10万日元。平时工作忙碌,他没有炒股、做基金的知识和时间。现在手中只有300万的储蓄,还好企业有退职金制度,他一次性收到了1300万日元的退职金,这样就有了1800万日元的储蓄,这笔储蓄一般是不会动用的,主要作为生病时的储备金。可是这样竹中先生的生活费就不够,幸好他有个人养老金保险,每月可以领到8万日元的养老金。那么总共18万日元的养老金,每月再从储蓄中取出2万日元,基本可以维持日常生活的开销了。到了65岁之后公共养老金开始领全额,就有17万日元,加上8万日元的个人养老金,每月就有25万日元的生活费,就可以享受丰富一些的老年生活了。
在日本,企业的员工配有基础养老金和厚生养老金、有些较大的企业还有自己的厚生养老金基金或者确定取出养老金(个人型),更提高了企业员工的养老金收入,确定取出养老金(个人型)的最高到手金额可以达到21.6万日元,再加上企业的退职金制度可以在企业员工退休时一次性提供较大金额的退职金,这基本上可以保障退休后的生活费的一半左右,其余的不足部分需要自己筹措。
作为个人筹措养老金的方法,主要有储蓄、个人养老金保险、基金、股票、债券等途径可以选择。其中,个人养老金保险是作为最为保守的第一选择,是个人筹措养老金时必不可少的一项资产配置。
个人养老金保险的原理是:把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作为本金,从约定好的开始领取年龄开始之后的一定期间内,或者终身持续地领取,来补充生活费。个人养老金保险给付的养老金构成有三个部分:基本养老金:在签约时约定好的领取金额;增额养老金:从开始领取养老金的那一年开始,每年按照一个固定的比例增加;增加养老金:从开始领取的那一年开始,每年有一个递增的红利。增额养老金和增加养老金这两个部分就是保险公司在资金运作之后的收益分配给被保险人的红利。
现在还有一些经过创新的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比如一种叫变额养老金的,这种产品中被保险人可以投资在自己选定的股票、基金上,这样操作的结果金额就成为投保的本金,所以将来领取的养老金金额就是由自己的资金运作结果来决定了。
个人养老金按照给付的期限可以分成以下几类:
有期养老金:养老金给付年限是5、10、15年等(被保险人自己选择),在支付期间,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就把被保险人支付的保费中减去已经支付的养老金之后剩余的金额交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确定养老金:养老金的给付期有5、10、15年等(被保险人自己选择),即使被保险人在支付期间死亡,保险公司还是要继续按照约定期限完成支付,这时就转为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直到满期为止。
终身养老金:养老金从开始支付之时起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为止,不向继承人转移。还有一种“有保证期的终身养老金”,这种养老金设定最低的一个支付期限,在该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在剩余的年限内保险公司将继续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这种年金的保费比其他的种类都要高一些,当然被保险人越长寿久越划算。
夫妇养老金:夫妇中无论是谁先死亡,养老金将一直支付到最后。权力不能被第三者继承。
这几种保险产品之间可以转换。领取金额、时间等都可以自由选择。虽然有期养老金和确定养老金的总给付金额比自己储蓄高不了多少,但是作为对自己有计划地储蓄的约束,还是起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