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东京11月6日电 据日本《产经新闻》报道,近日日本各大名店的“食材造假”问题愈演愈烈,据悉,高岛屋、大丸松坂屋等老字号百货店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用实际上廉价的食材充当高级食材高价卖出,有日本分析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在餐饮菜单方面缺少严格的法规标准,也折射出消费者追求“品牌”饮食的心理需求,同时也警示消费者应该重新审视“价格”的真正意义。
是否“以次充好”没有明确标准
目前在日本适用于餐饮业菜单造假的法律是“赠品表示法”,此法意在防止商家在推销商品时采用不正当的表述、促销商品服务等损害消费者利益。而在“食材造假”中,菜单上是否用优于实际的虚假表述,诱导消费者产生了对食材“优良”的误解是问题定性的关键。
但是如何判断有没有“以次充好”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可依。
例如,阪急阪神饭店经营的酒店餐厅被曝用冷冻鱼充当“鲜鱼”。近畿大学、水产经济学研究室副教授有路昌彦指出,采用瞬间冷冻超低温保存,并进行适当的解冻和烹饪,冷冻鱼的生鱼片其实和活鱼吃起来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也不能说冷冻鱼比活鱼劣质。因此也就不能认定采用鲜鱼的表述就是“以次充好”。
另外,在周氏新对虾炒乌贼的菜品中,实际使用的南美白对虾。周氏新对虾的市场价格是1公斤2500日元,南美白对虾则是1400日元,价格相差很多。但是大的南美白虾比周氏新对虾贵的情况也有。因此也不能完全认定存在误导的行为。据报道今年6月,东京王子酒店就曾查出问题,日本消费厅并没有给予行政处分,仅仅是“指导”。
价格确定没有法律依据
判定价格是否合适的法律是JAS(日本农林规格)法,主要防止品种、原产地与实际不符。但是JAS法的对象是生鲜食品以及加工食品,餐厅菜单的表述不在法律约束范围内。针对此次问题,也有专家提议“将餐饮菜单表述纳入JAS法的适用范围”。
之所以餐饮菜单表述不在JAS法的范围之内,是因为和超市销售的加工食品不同,在餐厅的话可以直接询问店员关于食材的产地等。
也有人建议餐厅的菜单也应标注原产地。但是实际情况是蔬菜、鱼类等食品即使同一个地域时节不同也会有很大的差异,仅从原产地是无法判断味道的。因此实际操作的意义有多大有待论证。(编译:张丽娅 审稿:夏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