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日媒报道,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在18日的例行会议中,把设置使反应堆安全壳内水循环流动以冷却反应堆的新装置规定为义务,作为与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及柏崎刈羽核电站(位于新潟县)相同的“沸水型”反应堆的重大事故应对措施。会上批准对新安全标准进行修改。今后规制委员会将公开征集意见,力争年内正式决定。
通过规定为义务,东北电力公司东通核电站(青森县)及女川核电站(宫城县)、日本原子能发电公司东海第二核电站(茨城县)、北陆电力公司志贺核电站(石川县)、中部电力公司滨冈核电站(静冈县)、中国电力公司岛根核电站(松江市)等正为重启而接受审查的沸水型反应堆也将被要求设置新冷却装置。
沸水型反应堆存在安全壳较小,若因事故而丧失冷却功能,内部温度及压力易升高的缺点。设置新装置旨在防止引发安全壳破损的温度上升等情况发生。
据规制委员会称,新装置的运作机制是将积蓄在安全壳内的水引到外部冷却,再向内部注水进行循环。委员会称,重大事故时将启动该循环冷却装置,若出现事态无法平息的情况,将使用释放安全壳内部蒸汽的“带过滤器排气设备”。
有关新冷却装置,东电在柏崎刈羽6、7号机组的审查过程中介绍了设置方针。规制委员会肯定安全性提升,表示为让其他沸水型反应堆采用该装置,将使其反映到新安全标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