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哈尔滨海关发布消息,在收货人和发货人未到场的情况下,哈尔滨海关所辖的哈尔滨太平机场海关查验科关员对黑龙江一企业自日本进口的货值27.6万元人民币、重434千克的医用口罩进行了快速查验,标志着哈尔滨太平机场海关顺利完成首票收发货人“不到场”查验。
“正常情况下,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场,负责按照海关要求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并如实回答询问以及提供必要的资料,人员聚集度较高”。据哈尔滨太平机场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海关货物查验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收发货人在收到海关货物查验通知后,可选择以下方式,不到场协助海关实施查验:一是委托存放货物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等到场;二是通过电子邮件、电子平台等方式告知海关无法到场,海关在收发货人不到场的情况下实施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