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3月8日专电(施予)《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及《红楼梦》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除了《红楼梦》外,其他三大名著的名称及其标志性人物和章节,均作为游戏名称,被日本的游戏软件开发企业注册。
在中国的文学瑰宝即将成为国外游戏商的盈利工具之际,一家温州企业站出来说“不”。3月6日,温州喜倍儿家居服饰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已委托相关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日本游戏商对“水浒传”进行注册。
据了解,日本株式会社(公司)巨摩于2004年3月2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水浒传为第9类商标,并于今年1月15日进行公告,公告期到4月14日。作为全球最大的K-Java网络游戏提供商,巨摩公司还曾于2004年3月9日抢注了“西游记”“三国志麻将”“巨摩三国志麻将”等商标(目前尚未进入公告期)。而日本光荣公司则在2002年12月19日抢注了“三国志战记”后,又于2004年3月2日相继抢注了“三国志-驰骋沙场”“三国志-网络”“三国志-无双”等8个系列商标及“孔明传”等商标。另外,日本科乐美公司也于2003年5月14日抢注了“幻想水浒传”等商标。个别日本游戏厂商甚至还想抢注《西游记》在游戏产品方面的版权。
代理这起商标异议官司的浙江博弈商标事务所有关负责人说,如果这些名著商标被注册成功,那么国内游戏公司开发与之相关的网络游戏,就要面临被诉侵权的危险。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商标法并没有专门针对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因此他们只能以商标法第十条第八款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为由提出异议。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资深专家廖俊铭建议,中国古典名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应由国家有关部门牵线,由相关行业组织对古典名著的商标和版权进行注册保护,以免再遭外国企业或国内外“商标倒爷”的抢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