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保险公司在深设法人机构
已向中国保监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记者获悉,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董事会本月22日通过决议,该公司将在深圳设立法人机构,已将设立法人机构所需相关申请资料提交中国保监会。昨日,副市长陈应春会见了来深访问的该公司常务董事山田一行。
据了解,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由日本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和兴亚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于2001年4月合并而成,此后经过多次并购,发展成为日本第四大财产保险公司。除产险业务外,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还通过与其它公司的联盟关系,进入寿险领域。该公司此前已在北京、上海、深圳、大连、青岛和苏州设立代表处。据山田介绍,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选择在深圳设立法人机构,主要是深圳保险市场潜力巨大,此外,今年5月中国保监会将深圳设为“中国保险创新试验区”的举措,也是对该公司拓展深圳业务的一大刺激。
陈应春对山田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他说,深圳保险市场潜力巨大,保险业发展空间广阔。随着中国加入WTO后金融市场全面放开,深圳欢迎更多的境外金融机构前来拓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