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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布《保密法》运用标准 武器研发信息不再公开

作者:佚名  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2014-10-15 11:32:30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原标题:日公布《保密法》运用标准 武器研发信息不再公开


日本内阁14日通过一项有关《特定秘密保护法》的政令,公布特定秘密的界定和解除标准,并宣布这项法律定于今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有舆论认为,该法侵害了日本国民的知情权,并可能成为推动日本走向战争的危险法律。


特定秘密分为55项


安倍政府去年12月不顾质疑和批评,强行颁布旨在严惩泄露国家机密的《特定秘密保护法》。根据这一法律,与外交、国防、反恐、反间谍相关的敏感信息都可以界定为“特定秘密”而不予公开,内阁大臣等政府部门主管官员可以决定哪些是特定秘密。


根据最新发布的《保密法》运用标准,可被指定为特定秘密的情报分为外交、国防、反恐和反间谍四大类,细分则可分为55个项目。


其中,潜艇、飞机、武器弹药研发信息和性能、利用无线电波和卫星搜集的情报及图像、外国政府和国际机构提供的信息等都可被列为特定秘密。


标准中写道,政府将尽量缩小秘密范围并缩短保密时间。但反对者批评说,这一规定形同虚设。因为《保密法》中已规定,“一旦泄密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情报”都可被指定为特定秘密,将扩大入选情报范围。


政府新设机构防泄密


运用标准中同时写道,日本政府将在内阁官房新设“内阁保全监视委员会”,负责检验秘密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委员会成员为各府省厅事务次官级官员。


此外,内阁府还将设置检验监督特定秘密管理情况的“独立公文书管理监”,并在其下设置“情报保全监察室”。


《保密法》生效5年后,内阁将根据法律实施情况修订运用标准。


这一法律规定,公务员等人员泄密将入狱至多10年;包括媒体记者在内,怂恿泄密的人将面临5年监禁;经内阁允许后,特定秘密可保密长达60年。


民众忧日本走向战争


14日上午,部分日本民众聚集在首相官邸前举行抗议,要求废止《保密法》。超过3000名日本学者警告,在限制和剥夺民众知情权后,《保密法》将开启日本通往“秘密国家”、“军事国家”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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