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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禁止女性3月内再婚案系高院裁定法律违宪第10例

作者:佚名  来源:环球网   更新:2015-12-19 9:39:53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原标题:日禁止女性3月内再婚案系高院裁定法律违宪第10例


据日本《产经新闻》12月17日报道。针对禁止女性在离婚后6个月内再婚的日本民法规定是否违宪一案,日本最高法院16日首次做出违宪判决。这是二战后,日本最高法院裁定法律违宪的第10个案例,但驳回了原告的赔偿请求。最高法院将离婚后超出100天的部分判定为违宪。


原告是日本冈山县一名30岁左右的女性,2011年以“禁止再婚条例导致她再婚推迟,精神方面收到严重伤害”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赔偿165万日元(约合人民币88000元)。一审二审均败诉。原告2008年因遭受家庭暴力与前夫离婚,当时已怀有现任丈夫的孩子。但由于处于离婚后的六个月之内,不得不苦等再婚。


据日本民法推断规定“离婚后300天之内出生的是前夫之子,再婚后200天之后出生的是现夫之子”。若是离婚之后立刻允许女性再婚的话,容易导致孩子判定期间重合,所以才会针对女性提出禁止再婚的条例。但被禁止再婚的原告上诉称“离婚过后100日就可避免重复。就算是结合判定期进行均衡考虑,100天也足矣”。


事实上,在1996年时日本法制审议会就已提出“缩短至100天”的建议,但由于遭到了保守派国会议员的反对,没能实现。


围绕“再婚期间”的界定问题,有人认为“随着科学的进步,DNA鉴定技术的进步,该条例应全面废止”,也有人认为目前法律尚不完备,“应最小限度抑制鉴定的利用,该条例很难废除”。(【环球网综合报道】实习编译:张育萌 审稿: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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