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关回应日本富士施乐逃税门:只查实保税货物短缺20万美元)
上海海关表示,富士施乐补缴的2700余万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该部分补缴费用并未违法。 资料
杭州一位杜姓女士连续6年向上海海关举报世界500强企业日本富士施乐中国公司“走私逃税”。2016年1月,上海海关缉私局向其回复称,富士施乐已补缴2010年至2014年税款总计近2700万元人民币。
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富士施乐陷入“逃税门”的指责。近日上海海关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富士施乐补缴的2700余万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该部分补缴费用并不是因为违法,外界报道存在一定误解。
海关方面还称,目前查实的只有富士施乐存在保税货物短缺20余万美元,这部分涉嫌逃税,但目前仍在调查中。
而富士施乐中国公司回复澎湃新闻时也表示,富士施乐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始终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相关媒体报道内容与事实不符。回函还称,富士施乐对损害富士施乐的不实报道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年举报
富士施乐是全球最大的数字与信息技术产品生产商,在复印机市场,特别是彩色机器的市场占有率占据全球第一的位置,上世纪80年代,富士施乐进入中国。
举报者杜女士并不否认与富士施乐存在的矛盾,一度双方矛盾激化到对簿公堂。
杜女士2002年开始从事文印行业,当时使用的复印机品牌就是富士施乐。因调换墨盒、售后维修等等与富士施乐发生业务关系,随后双方发生诸多矛盾。
杜女士称,富士施乐对中国消费者存在多种霸王条款,经营者作为弱势一方苦不堪言。之后在和富士施乐打官司的过程中,她认为这家跨国企业存在走私和逃税的行为,因为自己购买的机器是从上海海关进口的,于是从2011年开始,杜女士向上海海关举报富士施乐。
杜女士提供的举报材料称,2002年和2005年间,富士施乐一款型号为DC2060的机器,被指欧美市场售价25万美元,上海海关报关时申报价只有3万美元,DC2060出关后,售价高达250万元人民币。杜女士称,按照她掌握到的情况,2005年上海轻工印刷协会披露的数字显示,仅DC2060一种型号几年间富士施乐就销售了约450台。
杜女士认为此举涉嫌低价报关逃避增值税。杜女士还举报称富士施乐存在关联交易、涉嫌走私等多项违法行为。
2016年1月,上海海关就杜女士的举报给予了回复,回复上称上海缉私局几年来调查工作一直在开展中,目前阶段性结论是,举报的低价进口行为确实存在,在对企业进行稽查后发现,存在着特许权使用费未申报的情况,依法依规这部分费用是要申报缴税的。
海关称补缴2693万元未非因违法
针对上述举报,上海海关外宣办主任叶菁告诉澎湃新闻,在2011年收到杜女士的举报信后,除启动稽查外,同时因涉及到的关联交易特别复杂,为公平起见海关特地聘请了第三方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第一次审计范围是从2010年至2013年。结果显示,富士施乐在涉及特许权使用费方面,有2000万元人民币的税要补申报。之后海关又进行了第二次审计,范围是2014年。两次审计结果显示,富士施乐总计需补缴税款2693万元人民币。目前,上海海关已经对这笔款项追缴入库。
对于外界所传富士施乐补缴“特许权使用费”违法问题,叶菁表示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进口货物的买方为取得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权利人有效授权人关于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分销权或者销售权的许可或者转让而支付的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作为货物向中国境内销售的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计入“完税价格”,即海关在计征关税时使用的计税价格。
叶菁解释称,通俗的理解,就好比这个公司卖了一个产品,但这个产品专利属于另外的公司,生产者需要向拥有专利的公司缴纳一定的专利费,不过特许权使用费有一定的滞后性,等产品卖了才会产生费用。
“富士施乐从2014年12月到2015年6月先后七次补缴了税款,因为特许权使用费的滞后性,相当于是对之前销售产品费用的补缴,而且富士施乐公司过去都是主动缴纳特许权使用费,从法律角度看,富士施乐补缴税款并未违反相关法律。”叶菁对记者表示。
叶菁还告诉记者,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结果显示,只查实富士施乐保税货物短缺20余万美元。
所谓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叶菁解释称保税货物短缺通俗理解是在海关备案的货物在盘查后少了。
“造成短缺的原因很多,相关部门仍在核查中,目前只能说富士施乐这部分涉嫌违法,海关方面一旦有了调查结论会向社会公示。”叶菁对记者表示。
对于杜女士上述提及的DC2060存在“低价报关”的问题,叶菁称此前审计过程中未涉及该问题,但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中会将核查是否存在这一现象。
叶菁表示,杜女士举报的“关联交易”、“涉嫌走私”目前尚没有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