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百六十万美金的补偿款中,“中威”占有十分之一:三十六万美金。
陈顺通是航运界的前辈,又是航运界的抗战功臣,当时的中央交通部特授予他一级勋章。
但此时,陈顺通对国民政府已经失去信心,他不想加入“复兴航运公司”。陈顺通长子陈洽群与蒋纬国交好,通过他的协助,陈顺通取得了蒋介石的手谕,特许中威公司退出“复兴航运公司”,但是陈家只获得了赔偿金的一半——十八万美元。
陈顺通的心里,仍然挂念着“顺丰”和“新太平”两艘船。他把这些钱一部分投往香港,争取东山再起,一部分作为与日方交涉的活动经费。
追索之路还没开始,1947年,陈顺通被检查出胃癌晚期。知道自己可能时间不多了,他加快了讨船的步伐。
日本战败后,“大同”依然是把所有责任推给日本海军部。于是,在1947年2月15日,陈顺通给盟国驻日本占领军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写信,请这位美国五星上将出面,敦促日本新政府维护国际公法,协助中威公司收回“顺丰”和“新太平”两艘轮船,并赔偿由于日方违约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7天后,陈顺通收到了麦克阿瑟亲笔签名的打字回信。信中的内容让身体已十分虚弱的陈顺通深受打击。
麦克阿瑟写道:“‘顺丰’和‘新太平’二轮已在战争期间不幸灭失,‘中威’须于实物之外另求补救之道。”
这几行字让“船王”几乎当场晕厥。在病榻上,陈顺通叫来中威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魏文翰,字斟句酌地给麦克阿瑟回信,同时提供了当年地合同副本,求他给予帮助。
这封凝聚着老“船王”最后一丝希望的复信,通过航空挂号直邮东京的麦克阿瑟,但是再未收到美国将军的一丁点回音。
两年的无望等待后,1949年11月14日,陈顺通去世,死于晚期胃癌。
最后的时刻,陈顺通仍然头脑清晰。他立下遗嘱,托付长子陈洽群全权处理“顺丰”和“新太平”二轮的索赔事宜。
1958年春,陈洽群自上海迁居香港。他在香港重新注册了中威公司,目的就是为了讨船。
抵港不久,他就开始尝试与“大同”联系,但是“大同”每次都以人事变动和船只为日本政府夺取、应由日本政府负责作答的说法搪塞。
1961年春,心有不甘的陈洽群第一次踏上日本领土,开始了陈家第二代的追索之路。
“陈洽群告日本国”
在日本战后迅速崛起的上世纪60年代,陈洽群不停地穿梭于香港与东京之间。
当年大同海运株式会社二战期间负责为日军运送军火,与政府关系亲密。
“我们不好处理,都怪这场战争啊!”这样恭敬的推脱,是陈顺通从日本政府处和企业处得到最多的回复。
陈洽群的性格和老船王有很大的不同,他更倔强,也更强硬。
由于大同公司坚持1940年给“中威”“通知函”的立场,把一切责任推给日本政府,陈洽群迫不得已,只得以“大同”1940年的“通知函”为依据,在1961年转向与日本政府交涉,主张对两轮的债权和所有权。
与此同时,陈洽群也对案件涉及的相关证据展开调查,他发现船案的复杂性,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责编:朱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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