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读卖新闻》6月1日报道,1日上午的参议院全体大会一致通过了民法修改建议,从6月份开始,日本女性的再婚禁止期从6个月(约180天)缩短到100天。
涉及到再婚禁止期限的民法733条第1项规定是为了避免女性再婚之后所生孩子的父子关系纠纷而设定的。2015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认为,女性离婚后只要间隔100天之后再婚,就不会与“嫡出推定”重合。(该推定规定,离婚后300天以内出生的孩子是前夫的,再婚后200天后的孩子是再婚对象的)最高法院表示,只需要100天就足够,超过100天的再婚禁止期限都是没有必要的。
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