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东京电力公司31日召开董事会,正式决定报废福岛第二核电站(位于福岛县楢叶町、富冈町)全部4座反应堆。据报道,报废全部4座反应堆预计需要超过40年时间,东电估计费用约达28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78亿元)。
报道称,加上发生事故的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全部6座反应堆,福岛县内10座反应堆都将报废。社长小早川智明31日下午在福岛县政府大楼与知事内堀雅雄会面,告知了此事。内堀表示,“严肃对待(报废决定)。希望安全、切实地推进报废作业。”
福岛第二核电站于1982至1987年陆续开始运转。东日本大地震发生时,全部4座反应堆都处于运转状态,其中3座一度丧失冷却功能,但成功实现了安全停运。
福岛县等表示,福岛第二核电站已成为地震及福岛核事故灾后重建的障碍,因此强烈要求报废。小早川2018年6月宣布研究报废所有4座反应堆。
东电通过公司内部小组调查了报废对经营及人才确保的影响,以应对工作有所眉目为由,在2019年7月24日向内堀告知了报废方针。内堀30日表示同意,报废事宜敲定。
东电拥有的核电站除了计划建设的东通核电站(青森县)外,将只剩下柏崎刈羽核电站(新潟县)。
据报道,为顺利推进报废作业,东电计划在福岛第二核电站厂区内新设乏燃料贮藏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