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球看武汉|日本如何支援中小企业①:台风灾后的资金政策
在中国,对中小微企业的贡献有所谓“56789”的描述:50%的税收、60%的GDP、70%的创新、80%以上的就业、90%以上的新增企业和新增就业,均由中小微企业完成。由此可见,中小微企业对中国经济的重要性不容小觑。
此次新冠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打击巨大,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采取合理的方式降低经营成本。
日本受地理因素影响,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高,国民经济需要政策扶持才能从灾害中逐步有序恢复。中小企业作为日本经济活力的源泉,支撑着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因此,日本政府会在灾后及时制定对中小企业的支援政策,以支持其恢复活力、发挥潜力。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在此编译了日本灾后支援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文章供参考。本篇为第一篇,内容为福岛县在2019年第19号超强台风“海贝思”过后对本地中小企业的支援政策。
北京时间2019年(令和元年)10月12日下午6时,日本气象厅宣布第19号超强台风“海贝思”登陆伊豆半岛沿海。此次台风带来的强风、强降雨天气及次生灾害使得日本铁路暂时停运、航班取消、大型户外游乐场所及赛事取消、水电中断。台风“海贝思”使得日本多个地区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福岛县也在此列。
此份灾后中小企业支援政策指南由福岛县政府发布于2019年11月8日,梳理了国家层面及地方层面针对福岛县受灾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值得注意的是,指南中特别安排了专家资源支持和第三方公共机构的支持。专家资源方面,由政府为中小企业设置咨询窗口,并根据中小企业需求派遣相关领域专家前往,帮助企业进行灾后修复,且不收取任何咨询费用。公共机构方面,中小企业再生资源委员会也向中小企业提供金融相关的咨询服务。因政体及社会制度差异,文中涉及的一些专有词汇在文末进行了注释。
1. 有关现有企业持续发展或业务重启方面的咨询
(1)特设咨询窗口,可电话或现场咨询
(2)中小企业专家派遣(致电咨询窗口即可获得派驻)
(3)向受灾的商店街派遣专家等
(4)有关复兴支援顾问的相关制度
对于受风灾的几个县的中小企业等,可免费派遣有企业或店铺经营经验的顾问、中小企业问题专家、注册会计师、税务专员,提供业务规划、店铺运营等相关的咨询。(例如:通过商业及财务分析,帮助制定振兴计划、获得新的融资、活用补助金等)
2. 补助制度(包括设施修复费用及其他费用的补助)
(1)中小企业的集体补助金
(2)对受灾的小规模创业者再创业的支援(持续化补助金)
(3)对地区性企业再建的支援(地方自治体联合型补助金)
(4)对商业街受灾后修复等事业的支援
(5)对中小企业合作设施等受灾修复事业的支援
(6)针对临时设施建设维修事业的支援(面向村、乡、市的补助金)
(7)针对支援石油制品销售业复兴的前期支援
3. 关于资金流及金融机构还贷的担心
(1)针对2019年第19号台风的特别贷款安排
为了帮助在2019年第19号台风中受灾的中小企业和小规模创业者顺利融资和恢复业务,日本政策金融公库正在实施“针对2019年第19后台风的特别贷款安排”。
如不需要通过信用担保协会直接向银行借贷融资,则由工商合作中央金库为受灾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适用对象】
①灾害救助法所适用的14个都县内直接受到风灾影响的中小企业和小规模创业者;
② 与直接受害企业有直接业务来往,且经营状况恶化的中小企业和小规模创业者(全国范围适用);
除上述①②外,因受本次台风影响,经营状况恶化的中小企业及小规模创业者,包括口碑受到影响的中小企业和小规模创业者(全国范围适用)。
【利息】
针对适用对象①:最初3年的(灾害时期特殊)基准利率下调0.9%(下调0.9%的贷款限额:中小企业事业为1亿日元,国民生活事业为3千万日元。)
(注:1亿日元约646万人民币)
第四年起及之后超过上述限额的部分,(灾害时期特殊)基准利率下调0.5%(申请减息需出具市町村长等提供的,有关企业所在地区或主要业务的资产受风灾影响的证明。)
针对适用对象②:(灾害时期特殊)基准利率为中小企业事业1.11%;国民生活事业1.36%(2019年11月1日起,贷款期限为5年的情况,无论有无担保,相关利率均以此为准。)
针对适用对象③:基准利率为中小企业事业1.11%;国民生活事业1.91%(2019年11月1日起,贷款期限为5年的情况,利率将根据有无担保等条件产生变动。)
【贷款期限】
最长20年(设备相关);最长15年(运营相关)(延期不超过5年)
【贷款限额】
针对适用对象①和②:中小企业事业为特别基准3亿日元;国民生活事业为在原有基础上追加6千万日元。
针对适用对象③:中小企业事业为特别基准7.2亿日元;国民生活事业为特别基准4.8千万日元。
(2)信用担保制度(安全网担保4号)
旨在为自然灾害中因突发原因(暴雨、地震、台风等)日常经营的稳定性受到妨碍的中小企业者提供资金、创造便利,信用担保协会将为正常的担保额度和额外的贷款提供100%的担保。
适用对象:
属于以下A、B两类的企业(包括间接受灾企业)
A、在制定地区(根据灾害救助法制定的区域,或经都道府县申请后得到国家认可的区域)至少经营一年以上的企业。
B、因灾害的发生,受灾害影响,原则上近一个月的销售额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减少20%以上,且加之之后两个月,总共三个月的销售额预计比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0%以上的企业(销售额的减少需经过市区町村长的认定)。
【具体措施】
适用资金:针对维持业务稳定所需的必要资金
担保额度:无抵押8000万日元,最高2.8亿日元。
(注:为一般担保及额外融资额提供100%的担保)
担保利率:由信用担保协会制定,请洽信用担保协会
担保期限:请与信用担保协会进行个别商谈
担保人:原则上不需要第三方担保人
(3)信用担保制度(受灾相关的保证金)
为了在风灾中因办事处、工厂、车间、仓库等主要业务用资产遭受直接破坏的中小企业顺利获得资金,信用保证协会会在平时的保证额度之外,额外进行100%的担保。
【适用对象】
在福岛县境内,因灾害造成办事处、工厂、车间、仓库等主要业务资产坍塌损坏而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需要所在市町村等机构出具灾害证明,有关提交时间将酌情处理,欢迎垂询)。
【具体措施】
适用资金:针对事业重建所需的必要资金
担保额度:无抵押8000万日元,最高2.8亿日元
(注:为一般担保(即保底担保4号)及额外融资额提供100%的担保。一般担保和核外融资额,结合保底担保4号,最高可贷5.6亿日元。)
担保利率:由信用保证协会制定,请与信用保证协会洽谈
担保期限:请与信用保证协会进行个别商谈
担保人:原则上不需要第三方担保人
(4)针对受灾企业的现有债务采取放宽还款期限等相应措施
日本政策金融公库、工商组合中央金库,以及信用担保协会,就有关变更还款宽限期等既往债务的还款递延条件、快速处理贷款手续及弹性处理担保条件,针对这次受灾的中小企业及小规模创业者的实际情况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适用对象】
在2019年第19号台风中受灾的各中小企业及小规模创业者
(5)有关如何改善财务状况的咨询和援助(包含双重贷款的相关信息)
作为公共第三方机关,中小企业再生支援委员会为有需要的企业针对现有债务的递延偿还或是债务的免除等事宜,提供根本上的金融支援,并帮助企业制定业务振兴计划,或帮助其调整债权人结构。
【适应对象】
受2019年第19号台风影响的中小企业及小规模创业者
· 现有债务成为负担,对业务造成妨碍,甚至影响事业存亡的企业
· 现有债务成为负担,为了恢复业务需要重新借债遇到困难的,或是在资金运作方面有困难的企业(即双重贷款有困难的企业)
【具体措施】
中小企业再生支援委员会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 有关财务状况改善或资金运作方面的窗口咨询
· 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建议,介绍使用的支援政策和援助机关
· 为递延和减免现有债务而对债权人结构作出调整
· 为现有债务筹措资金,或为灾后重建需要新贷款等灾后重建计划提供战略支援
(6)小企业互助制度在特殊灾害时的贷款等
①创立灾害时期特设贷款并放宽该贷款的适用条件
对因2019年第19号台风而受灾的、在灾害救助法适用地区的小规模企业共济制度成员,中小企业基础设施发展机构,不但新设了灾害时期特设贷款,还落实了以下几项措施,包括灾害时期贷款零利率、设定宽限期、延长还款期限、放宽贷款条件等。
并且,灾害时期贷款的适用对象还扩展至,受19号台风影响使得业务稳定性受到妨碍的小企业共济制度成员。
【适用对象】
灾害时期特设贷款:2019年第19号灾害救助法适用区域内,所有业务资产直接受损的小规模企业共济制度成员
灾害时期贷款:受2019年第19号台风影响,预计一个月的销售额较去年同月将减少的小规模企业共济制度成员
【具体措施】
灾害时期特设贷款制度:
a)贷款利率:零利率
b)贷款限额:2000万(但必须在共济制度成员所缴纳保费总额的7-9成范围之内)
c)还贷期限:贷款金额在500万日元以下的,还贷期限为4年,505万日元以上的,期限为6年(其中包括延期时限1年)
d)还贷方法:本金分6个月等额偿还
e)抵押、担保人:不需要
灾害时期贷款制度(扩大覆盖范围):
a)贷款利率:年利率0.9%
b)贷款限额:1000万(但必须在共济制度成员所缴纳保费总额的7-9成范围之内)
c)还贷期限:贷款金额在500万日元以下的,还贷期限为3年,505万日元以上的,期限为5年
e)还贷方法:本金分6个月等额偿还
f)抵押、担保人:不需要
②有关互助共济制度保费缴纳期限延长等事宜(适用于灾害救助法适用地区的互助共济制度企业)
根据灾害救助法适用地区的互助共济制度成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a)延长保费的缴纳期限;b)暂时停缴保费;c)减少保费月供额度
【适用对象】
2019年第19号灾害救助法适用区域内受灾的小企业互助共济制度成员
【具体措施】
a)延长保费的缴纳期限:最长可延期6个月,在此期间暂停缴费,不追收缴费
b)暂时停缴保费:可选择暂时(6个月或1年)停止缴纳保费
c)减少月供额度:可以从1000日元到70000日元(500日元为单位)自由选择
③免除互助共济制度成员中贷款用户的逾期利息(适用于灾害救助法适用地区的互助共济制度成员)
自2019年11月1日起,互助共济制度成员如有贷款,则免除约定赎回日期起一年间的逾期利息。另外,约定赎回日期需为2019年10月1日以后的贷款才符合条件。
【适用对象】
在灾害救助法适用地区受2019年第19号台风影响的互助共济制度成员
④简化有关互助金申请等书面文件(适用于灾害救助法适用地区的互助共济制度成员)
在无法提交印章在注册证或无法盖印的情况下,或是无法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废止证明副本的情况下,应对互助金申请所必须的书面材料酌情作出弹性处理。
【适用对象】
在灾害救助法适用地区受2019年第19号台风影响的互助共济制度成员
(7)2019年第19号台风之后有关扩充资金帮助小企业改善经营的事宜(针对台风受灾区)
日本政策金融公库针对在此次灾害中受灾的小规模企业的事业恢复,进行必要的设备资金、运转资金的融资。
【适用对象】
在商工会议所或商工会中的、接受都道府县商工会联合会实施经营指导的(原则上需六个月以上)小规模企业(原则上需是存在1年以上的企业),以及接受商工会议所或商工会等议长推荐的企业。
【具体措施】
a)资金用途:需使用于设备资金或是企业运作资金
b)借贷限额:小规模企业经营改善资金2000万日元或是额外的1000万日元
但是,需是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条件的企业:
A. 14都县(包含灾害救助法适用区域以外的企业)中有工作场所的、在2019年19号台风中直接遭受灾害并能提供被害证明书等材料的企业
B. 与A中的直接被害企业有一定的交易,间接被害的企业中可以提供被害证明书的企业
c)贷款时间:设备资金10年以内(延期2年以内)、运营资金7年以内(延期1年以内);
d)利息:经营改善利率(现行1.21%、截止到2019年11月1日),最开始3年内最大提升0.9%;
e)担保条件:无担保或无保证人
【注】
·需依据商工会议所或是商工会等提出的“小规模企业再建支援方针”来推行事业
·适用日可追溯到灾害发生为止
·直接被害企业需出具市政厅发行的受灾证明书等,间接被害企业需出具商工会议所或商工会等发行的被害证明书
(原文文末附对口负责单位一览表,每条措施后均列有负责咨询工作的相关部门,其联络信息可从文末一览表中获取。)
附录:名词解释
安全网:
最低社会安全保障。
国民生活事业:
针对中小事业者(特别是小规模事业者)或创业企业,除提供事业资金融资外,还提供子女的教育资金融资。
中小企业事业:
主要指针对中规模以上的企业的事业资金融资,以及信用保险业务。
(注:“中小企业事业”和“国民生活事业”都是日本政策金融公库为解决中小个人事业“中小企业的宽泛概念”资金问题的融资制度,属于日本政策金融公库共有的四项制度中,对中小个人事业经营者来说,利用率比较高的制度。)
特别基准:
原文使用了“额外”,意指不和原有制度规定中范围和基准一致的特别基准。
商工会:
日本指城市以外地区的小规模企业家参加的非盈利团体。进行有关改善经营等方面的指导。
商工会议所:
工商总会。日本指商业和工业企业家为改善和发展所在地区工商业而组织的综合性经济团体。在日本全国主要城市设置,其全国联合会为日本商工会议所。
小规模企业共济:
指1965年小规模企业共济法成立的制度,主要为小企业业主和董事等经营管理人员的退休金制度。上述人员加入这个制度并每个月缴纳一定金额(1千日元到7万日元,自己可选),当其废止该事业或退休后,可以拿到比较可观的退休金。
翻译资料:
《被災中小企業者等支援策ガイドブック 福島県(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