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食物不再是我们亲手栽种、亲自烹饪的之后,我们就已经把衡量食品是否安全的决定权拱手出让。
1906年,美国作家厄普顿·辛克莱尔出版了“扒粪运动”时代最恶心的一本书——揭露肉制品企业黑幕的《丛林》。书中写道:“仲夏的毒辣太阳照在这块可憎之地,上万头牛发着恶臭,蒸腾出传染病菌,工厂里血流成河,整车的鲜肉和刷墙的大桶、煮肥皂的大锅和装肥料的大罐放在一起,那恶臭就像是地狱。”
书里说有工人得了肺结核,往地上吐痰,其他人就拖着猪肉在地上走来走去,工人们看到装肉的铲车里有死老鼠都懒得拣出来。有个工人不慎掉绞肉机里,拣出来的尸骨只有几小块,其他部分都混合着猪肉制成了“德汉姆牌纯净猪油”。
据说,当时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看到这段文字时正在吃早餐,他“大叫一声,跳起来,把口中尚未嚼完的食物吐出来,又把盘中剩下的一截香肠用力抛出窗外”,甚至有传言说这位总统从此变成了一位素食主义者。
当年6月,美国国会即通过了两部法律:《纯净食品和药品管理法案》以及《肉类检查法案》,并组建了由11名专家学者组成的班子,形成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雏形。
食品安全第一案
1858年夏天,事态终于扩大了。纽约一年居然夭折了8000个婴儿,而且大多是喝“儿童卫生奶”的孩子。
早在13世纪,英国就有《面包法》,以保证市场上出售的面包里没有加石灰。不过在那个年代,即使一家面包坊的主人往面团里加砒霜,中招的也不过是街坊几个人。到了19世纪中叶,美国开始将农业和食品生产工业化,“泔水奶”风波让人们第一次认识到,食品安全可以成为威胁一个城市甚至一个国家所有居民生命的重大问题。
19世纪中叶,大量外来人口涌入纽约,大批新生儿在这里孕育、诞生,而快节奏的都市生活又使得许多年轻妈妈无法靠自身乳汁哺育儿女,牛奶的需求量与日俱增。当时尚无可靠的保鲜技术,纽约的牛奶仅能依靠邻近地区,鲜奶供需缺口高达20%以上,物以稀为贵,牛奶的价格也水涨船高。
然而这一局面很快就扭转了:只几年工夫,纽约市场鲜奶供应量就由每天8.5万升飙升至11.5万升,奶价也变得平稳。一些精明商人将牛奶产业规模化,并将促销重点对准新生儿市场,打出了“儿童卫生奶”的堂皇旗号。在上层官员的推动下“儿童卫生奶”迅速普及到全纽约,许多广告吹嘘说这是“最卫生的牛奶”,“营养赛过母乳”。
这一切不过是个骗局。
女报业家弗兰克·莱斯利在自己主办的《莱斯利画报》上揭露了“儿童卫生奶”的真相。原来,当奶商发现牛奶供不应求,牛奶产量很难大幅度提高后,就动起了歪脑筋。他们给奶牛喂酒糟,以刺激其多产奶,这些奶牛几百头一群被关在狭小的空间内,四肢固定,用减少活动量的方法催乳,许多牛因食物中毒和缺乏运动导致牙齿和尾巴脱落、乳房溃烂,甚至蛆虫遍体,浑身是病,但黑心商人们却不管不顾,将这些病牛产的奶供应市场。
随着供需缺口进一步拉大,黑心商人又想出更绝的招数:他们将污水、臭鸡蛋、淀粉等各种杂物掺入原本已经有问题的奶中,再加进石膏、蜂蜜和其他药物,以清除异味,由于加工过的奶和鲜奶的味道有明显不同,他们便以“儿童卫生奶”的名义促销。正是靠这些手段,奶农和不法奶商将纽约市场的牛奶供应量在几年内提升了25%。
尽管有人揭露事实,有人呼吁,但纽约市上层官员和商家勾结在一起,这些声音显得苍白无力。
1858年夏天,事态终于扩大了。纽约一年居然夭折了8000个婴儿,而且大多是喝“儿童卫生奶”的孩子。社会越来越关注,《莱斯利画报》也终于在一间牛奶厂找到了确凿证据,证明在纽约销售的“儿童卫生奶”实际上是“泔水奶”。随后,《莱斯利画报》将“泔水奶”产、供、销的链条黑幕完整地呈现在公众面前,引起全城轰动。
但由三位政府官员组成的调查小组只是走马观花地巡视了奶场和生产车间,就匆匆结束调查。惩处不了了之,食品卫生机构也迟迟未能建立。然而《莱斯利画报》的努力没有白费,越来越多的母亲开始唾弃“泔水奶”。1887年5月2日,奶商最大的保护伞,纽约市议员图奥梅伊由于心脏病突发猝死。次日,《纽约时报》刊出名为“这家伙终于完蛋了”的文章,呼吁各界人士“加把劲”。
在各界的不懈推动下,“巴氏杀菌法”终于在纽约乳业中普及,1906年美国通过第一部《食品和药品法》,牛奶总算有了统一的质量检验标准,此时距“泔水奶”事件正式曝光已过了48年。
由乱到治的日本
近年,有关地沟油作祟中国的新闻不时出现,上世纪60年代,日本也出现过一次“地沟油”危机。
因为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惨剧,日本成了世界上最注重食品安全的国度。
20世纪初,日本人发现富山县的水稻突然都变成了“侏儒”,长不高。1931年,这种怪病终于传染到了人的身上,许多当地妇女出现腰疼、关节痛的症状。几年后,这些患者全身骨痛,呼吸困难,到了晚期,骨骼软化、萎缩,就连咳嗽都能引起骨折,患者常常大叫“痛死了”!于是这种疾病就被称为“痛痛病”。
直到二战结束之后,日本的医学界才发现,“痛痛病”是因为富山县的神通川上游矿山废水排放引起的镉中毒。高浓度的废水污染了水源,用这些水浇灌的稻田种出来的就是“镉米”。此后,患者开始了漫长的索赔之路,并在1972年胜诉。
相对于“痛痛病”,“水俣病”这个名字更为人所熟知。日本水俣镇一家醋酸合成厂使用含汞的物质作为催化剂,然后随废水排入大海,而且那个时期正好日本农业大量使用含汞的杀螨农药,这些农药也随着河流汇入水俣镇附近的大海中,污染了整个海湾的海洋生物,当地人食用鱼类后,便中毒。
1955年,日本森永奶粉公司在加工奶粉时使用的添加剂是几经倒手的非食品用原料,其中砷含量较高,结果造成12000余名儿童发热、腹泻、肝肿大、皮肤发黑,最终130名儿童死亡。为此森永公司负担6亿多日元的赔偿费用。
事情并未到此结束,14年后的调查表明,多数受害者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在事发20年后,原森永奶粉公司的负责人再次被判3年徒刑,森永公司也再次承担了约3亿日元的责任赔偿。
近年,有关中国的地沟油流入市场的新闻不时出现,上世纪60年代,日本也出现过一次“地沟油”危机。当时,台湾商人和日本商人勾结,将日本的“地沟油”搜集提炼后,制成食品出口到台湾。
那时日本已经有了《食品卫生法》,并很快阻止地沟油外流。旅日学者萨苏曾经在博客中介绍,日本的地沟油现在都由专业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并以较高价格卖给日本政府。日本政府将这些地沟油提炼后,加入蓖麻油,用作垃圾车的燃料——这种油一旦下肚就会引起腹泻,完全无法食用。
今天,日本直接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就有20多部。这些法律主要集中在农业生产领域,不但保证食品安全,也能减少农业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日本政府也会经常修改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使制度具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上世纪70年代,当日本发现养殖业和种植业大量使用农药化肥时,就立即启动修法程序,对多种农药制定了严格的残留标准,严格限制抗生素、农药和化肥的使用,自1995年以来,日本已先后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了10多次修改,可见制度跟进的频繁。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标准生产的食品就一定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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