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对从幼儿到中学教育中的美术教育设定了规范。在幼儿教育中,《学校教育法》(1947)要求幼儿园(3-6岁儿童)“通过音乐、神态语言和形状塑造用于培养儿童丰富的情感和表达的基本能力。”“形状塑造”对应日语中的词汇“zokei”,意指“儿童动手和绘画的能力”,而并未提及“艺术”的字眼。现行版本的《幼儿园学习课程》(2008)由5种活动领域构成:健康、人际关系、环境、语言和表达。表达关系到儿童基于声音、色彩、形状、肌理和运动产生的愉悦,并期待儿童通过表现性艺术获得学习的基础能力。
日本有一个强制的从小学到初级中学的9年制教育系统。在小学教育阶段(6-12岁儿童),有一门必修课叫做“绘画和手工”,向学生提供初级阶段的视觉艺术教育。根据现行版本的《小学学习课程》(2008),绘画和手工的目的在于通过表达和鉴赏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表达的活动分为2大类:艺术玩耍和通过绘画、立体作品与手工进行表达。
在初级中学教育阶段(12-15岁儿童),学生学习艺术作为一门必修课程,是基于绘画与手工初级教育的再深造。如同《小学学习课程》(2008)提及的那样,现行版本的《初级中学学习课程》(2008)同样专注于通过表达和鉴赏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表达的活动被分为2大类:绘画与雕塑,设计与手工。基于2008年的修订,初级中学教育在形状、色彩和成像的指导下与小学教育在绘画和手工上享有共通的内容。
在高等中学教育阶段(15-18岁儿童),学生需要从4门艺术课程中至少选择1门课程,它们是音乐、美术、手工和书法。根据现行的《高级中学学习课程》(2009),艺术由表达和鉴赏活动组成,并包含3大类型的表达活动:绘画与雕塑、设计和图像媒体(例如书法、视频、电脑生成图像)。手工同样由表达和鉴赏活动组成,并包含2大类型的表达活动:日常生活与手工,社会与手工。课程学习着重强调学习传统文化,特别以手工为主。
根据1991年针对东京8个地段内公立初级中学中全部294名艺术教师的调查显示,通常情况下,就职于初级中学的美术教师不是毕业于美术大学就是职业培训学校,且一般都以美术科目为主修课业,超过一半的(56.4%)参与对象主修绘画,接着就是比例较低的雕塑(12.8%)、设计(11.5%)和手工(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