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措施 谋划日本未来创新
□ 刘亚坤
制定科学技术基本法20年来,日本的科学技术实现了长足发展,但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尤其是青年人才职业道路有待明确,基础研究的多样性亟须确保与加强,构建创新体制已成当务之急。为此,2015年9月日本公布《展望日本中长期科技创新政策——第四期科学技术基本规划》,在强化“科技创新立国”战略的基础上,确定了实现日本以及世界可持续发展的三大发展理念,并确定了将采取的重要措施。在诸多举措中,最为重要的八项措施如下:
▶改革青年人才的职业体制。日本今后将通过引入高级人才年薪制、采用有任期年限的雇佣方式,为青年人才提供稳定职位;明确博士毕业生向独立研究人员以及大学教师发展的职业路径,面向特别优秀的人才创设“卓越研究员”制度;推动博士毕业生职业发展路径向多样化发展,加强与产业界合作。
▶增加人才流动性,充分发挥个人才能。日本提出要增加研究一线的女性领导者,为女性发挥个人才能提供平台;吸收外国留学生,增加一线的外国研究人员雇佣;引入年薪制与交叉任职等新制度,逐步建立跨产学官的人才流动体制;充实海外派遣学习制度,为有志在海外开拓职业道路的研究人员提供支持,同时,通过构建与先进海外研究机构的战略网络,提高日本在国际研究网络中的地位。
▶强化学术研究与基础研究。进行科研经费改革,包括改革审查机制以及研究项目与框架等;妥善使用间接经费,推动跨领域融合,强化组织的实施能力;推动跨领域、跨机构、跨国家的共同研究基地建设;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数据库,实现与科研经费的无缝对接。
▶构建新型创新体制。推动研究成果与新技术向可视化发展;构建“共创基地”,将产学官领域人才集中起来;建立以知识产权管理与产学官协作风险管理为支撑的大学研究经营体制;促进地区发展需求与大学研发的新技术匹配,促进科技创新带动地区经济发展;为风投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提供必要支持;将项目经理、研究管理员、技术助理以及企业家视为与研究人员同等重要的“创新促进人才”加以培养。
▶推动超智能社会发展。把推动超智能社会发展的变革设定为重要课题,促进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协作;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传感以及系统统合技术,综合推进研发;要从社会制度层面考虑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网络安全以及智能机器人对现实社会带来的影响;推进数据科学发展,加强学术信息网络建设,促进开放创新发展;培养数据研究员、网络安全专家以及系统设计工程师。
▶国家主导重大基础技术研究项目。在技术选定方面,政府要选择有利于保障国家自立性的技术、研发周期长并具有较大开发风险的技术、具有较高竞争力的技术以及对社会各领域具有较大辐射效果的技术。在技术推进方面,要充分发挥国立研究开发法人职能,促进技术人才融合、技术整合、技术系统化发展;立足技术性质与发展阶段,进行产学官职责分工,根据技术性质研究具体实施战略,构建合适的推进体制。
▶加强科技创新与社会之间联系。针对研究造假以及不正当使用研究经费等问题,一方面要制定并修改行动指南,另一方面要举大学以及公立研究机构等各方合力;在科学技术的风险问题上,要加大与社会之间的对话沟通;让社会的各利益攸关方加入到政策制定以及研发中来,使研发活动更加公开;为更好地利用科技进步推动社会变革,要加强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之间的协作,综合推动科技政策制定以及研发活动。
▶最大限度发挥科技创新职能。为实现科技创新效果的最大化,有必要加强大学以及国立研究开发法人职能,合理分配政府投入资金,要按照基础经费与竞争经费的分类进行合理配置。一是强化大学职能。二要强化国立研究开发法人创新枢纽的职能。三要进行资金分配改革。
(本版稿件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