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本经验对我国中小学观光教育发展的启示
1.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与支持作用,为中小学观光教育发展奠定基础
政府的支持是发展观光教育的保障。政府需要由上而下制定出一套完整的中小学观光教育政策,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
首先,很多中小学生对自身权益的争取与保护意识尚不足,政府应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尽可能规范中小学观光教育的管理与保障制度,以保护中小学生在观光教育活动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害;其次,企业的商业化与利益化导致中小学观光教育问题频出,政府需引导各企业之间公平、良性的竞争,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对观光教育活动的敏感度与关注度,并对旅游产品的规范性、合法性进行严格把控;最后,政府应严格对待观光教育中潜在的各类安全问题,例如积极宣传安全的重要性,制定相应的中小学生安全保障制度,对学生出行前的身体状况、保险投递、出游地区社会状况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降低危机事件的发生机率,并在仔细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积极宣传“寄学于游”的意义,为中小学观光教育发展铺平道路
日本观光教育之所以获得如此成功,其主要原因在于全国上下对观光教育的关注与重视,无论是政府、协会组织还是教师、家长和学生均从自身的角度对观光教育的发展作出积极努力。而从国内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尚未对中小学观光教育作出明确的规范与管理,家长仍沉浸于“重成绩,轻素质”的传统教育中,观光教育并未受到应有的关注。
首先,政府应引导家长关注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将学生从埋头苦读中解放出来,从宏观上给予政策的指导与资金的支持,促进学生在观光教育的过程中开阔自己的视野、丰富自己的知识;其次,企业应以各种不同的活动方式增加家长及学生对中小学观光教育的关注与支持,并积极投入到观光教育的活动之中;最后,家长应改变以往的教育思想以适应现代素质教育的要求,关注中小学生书本之外知识的积累及正确价值观与世界观的树立。
3.创新开发旅游产品与服务,为中小学观光教育发展增添光彩
观光教育并不是简单的旅游活动,然而,从目前对观光教育产品的开发情况来看,其教育的针对性并不强,这导致学生及家长对观光教育的存在及意义产生偏见。此外,目前观光教育以企业的旅游产品为主,以某网站“美国中小学插班亲子游学营”旅游产品为例,其费用高达30000元/人,若是家长陪同则总费用将逾十万元,这对大部分家庭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笔很大的数目。
企业应当在政府的鼓励与引导之下,进一步挖掘观光教育的潜在价值与内在本质,结合国内观光教育主体的个性化需求,充分利用国内多样的教育文化与旅游资源。例如,可以开发国内观光教育之孔孟之旅、长征之旅等;此外,政府可加强国内各学校与国外学校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在搭建稳定、和谐的观光教育平台的同时实现世界范围内人才的交流与沟通。
4.多样构建分层观光教育模式,为中小学观光教育发展添砖加瓦
目前国内观光教育的许多产品并未依据不同年龄段特点的学生进行深层分类,有些观光教育的产品不具有针对性,而是同一产品应用到了不同的学生身上。
我国应当设置专门的观光教育管理部门,对中小学观光教育活动的开展与服务提供严格的准入标准,在实现观光教育公平与透明的同时,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中小学观光教育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政府和学校应在充分考虑学生的知识接受能力与思维理解能力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构建相应的观光教育模式。
中国的观光教育尚处于初步开发的阶段,社会各界对观光教育的认识还不充分。再者,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观光教育的发展不均衡,实现中小学生观光教育的普及化任重而道远。然而,我国中小学观光教育市场广阔,再加上日益全球化的国际环境,其开发潜力及价值值得政府、企业及家长的共同重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观光教育的发展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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