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任天堂联合其他49家开发、贩卖游戏和程序的软件制作公司一起,依据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向东京地方裁判所提出了针对进口贩卖任天堂DS启动烧录卡装置从业者的诉讼。
任天堂近日发表官方声明,任天堂有限公司(总公司:京都市南区,董事长:岩田聪),联合其他49家开发、贩卖游戏和程序的软件制作公司一起,依据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向东京地方裁判所提出了针对进口贩卖任天堂DS启动烧录卡装置从业者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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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事件,今天,根据东京地方裁判所的结果,全面认可了包括任天堂在内的所有软件制作公司的主张,下令停止烧录卡的进口与贩卖,同时支付任天堂高达9562万5000日元的受损经济总额。关于烧录卡的违法性,这次的判决不仅认可了之前的判决同时还指出,烧录卡不仅仅事关违法性,更重要的是,肯定了烧录卡对游戏软件贩卖带来的损害,进口贩卖烧录卡的商贩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结果对游戏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次判决。
而且,烧录卡能够回避技术上的限制条件(安全保障),并且启动拷贝游戏,根据2011年12月开始执行的改正不正当竞争防治法,将这种烧录卡等装置的进口和贩卖行为加到了刑事处罚条例中,2012年5月,针对烧录卡贩卖者的刑事判决第一次生效。同时,根据同一时期修改的关税法,规定了严禁进口烧录卡等不正当的装置。
任天堂连同软件制造商的各家公司,针对烧录卡这种不正当的装置,不管是通过民事手段还是刑事手段,今后也会继续坚持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