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11月28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高松劳动基准监督署25日以涉嫌未向中国籍技能实习生支付约2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5万元)加班工资,违反《劳动基准法》为由,将“TAKARA纤维”(位于香川县土庄町)等缝纫厂家、TAKARA纤维公司社长(57岁)等3人的资料送交检方。
上述厂家和人员涉嫌在去年6月~今年1月期间,对在TAKARA纤维等从事女装缝纫等工作的20~40多岁的共14名中国女性仅支付了每小时400~500日元的工资,但按规定应在719日元时薪基础上加上25%的加班工资,未支付的差额合计约达250万日元。
据监督署介绍,14名女工的时薪是当时香川县内的最低工资,平均每人每月加班100~130小时。TAKARA纤维承认嫌疑称“是为了削减人工费”。
实习生今年1月向监督署咨询,上述问题由此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