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劳工向日企“鹿岛组”索赔
二战期间,被掳掠至日本的中国劳工遭受了残忍对待。今天(6日)上午,27名中国劳工及劳工遗属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鹿岛建设株式会社对中国劳工遭受的不公待遇公开致歉并每人赔偿人民币100万元,这是中国劳工在京起诉日企索赔的第二起案件。目前,三中院已收到立案材料,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回顾
中国劳工赴日诉讼
败多胜少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的爆发让日本国内劳动力匮乏的状况凸显,东条英机内阁会议称“鉴于内地劳动供需关系日益紧张,尤其是重体力劳动部门显著不足的现状,将华人劳工转移到内地以便使其协助建设。”
据相关档案记载,共有41762名中国人被绑架到日本,其中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11岁。到日本战败时,在日中国劳工已死亡5999人。
1997年9月18日,部分中国劳工将三菱公司、西松建设公司等一批日本企业起诉至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在经历了长达九年多的诉讼审理过程后,日本最高法院在2007年4月27日驳回了中国劳工的起诉。
在中国劳工赴日索赔的近30起案件中,日本新潟地方法院在2004年3月26日做出的判决,是为数不多的中国劳工胜诉判决,且判决日本政府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外的大部分的案件以败诉而告终。
期间,部分劳工与日企达成和解,但和解的前提是日企拒绝道歉,赔款也变身为“人道援助”、“救济金”。
转折
在国内法院起诉索赔
日企道歉
赴日索赔困难重重,于是部分劳工选择在国内提起索赔诉讼。2014年2月26日,数十位劳工及遗属在北京市一中院对三菱公司等企业提起了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对方公开致歉并对每位中国劳工赔偿人民币100万元。
随后,三菱公司与三位中国劳工达成了和解协议,同意向每名受害者支付10万元人民币。在和解协议中,三菱公司承认有“3765名中国劳工到其作业场所,强迫其在恶劣的条件下劳动,其中多达722名中国劳工身亡”,并对中国劳工遭遇的“巨大的磨难和痛苦,……向中国劳工及其遗属真诚地谢罪”。
然而,和解协议中三菱公司并未承认其实施了掳掠中国劳工的行为,认为其仅是“接受者”和“使用者”,支付的款项也并非赔偿金,而是“为中日友好的贡献”而拿出的款项,这让很多劳工及遗属认为其缺乏诚意,难以接受。
目前,该案仍在北京市一中院审理中。
现场
国内再诉“鹿岛组”
等待立案
鹿岛建设公司成立于1840年,是日本五大综合建设公司之一,也是世界500强企业。二战时,公司前身“鹿岛组”制造了著名的“花冈惨案”。在东京审判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花冈惨案”是日本违反国际公约迫害战俘和劳工的典型案例。
早在1995年6月28日,包括当年的劳工大队长耿淳在内的11位“花冈惨案”幸存者就曾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正式起诉“鹿岛组”,这是中国劳工战后索赔第一案。
近些年,多位中国劳工曾试图联系鹿岛建设公司,商讨赔偿事宜,但对方始终拒绝沟通。
今天上午,27位中国劳工及劳工遗属正式起诉鹿岛建设株式会社,要求其在中日媒体上公开道歉,并对每位中国劳工及遗属赔偿人民币100万元。上午9时,本次诉讼的三名代理律师及一名劳工遗属来到三中院诉讼服务大厅递交了立案材料。在27位原告中,年纪最大的郭树生老人已经92岁高龄,当年在鹿岛组被分配开挖山洞,以修建军用机场。
康健律师是二战中国劳工对日索赔案律师团团长,先后参与了十余次中国劳工对日索赔案件。她表示,由于鹿岛建设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设有代表处,因此在三中院提起诉讼于法有据。
目前,三中院已收到立案材料,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作出答复。(图文/记者 刘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