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本电力考察随想
对于日本的电力考察,我感触最深的有两点:第一,日本的全国联网只为事故时相互支援,是一种“手拉手”的弱连接。日本现有九大电力公司,虽然形成了全国联网(冲绳除外),但其联络仅限于发生事故时手拉手支援,并未从形成统一电力市场的角度去考虑。这是因为日本发电燃料的95%都是依靠进口,而日本的电源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运输条件相似,各地区间的资源禀赋差异不大,这样的能源资源状况决定了日本不需要全国联网配置资源,各区域间的联网主要为事故支援和互为备用,没有跨区域大规模送电的意图,仅是在彼此困难时给予友谊帮助。与此同时,日本全国九大电力公司的最终用户消费电价基本相似,都在20日元左右,折合人民币1.4~1.5元/度电之间。所以,我们一方面可以看到,日本四个岛屿之间虽已实现联网,但跨岛之间、跨电力公司的联络线之间仅是30万千瓦左右的容量,他们从来就没从把日本作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角度考虑全国联网,仅是九大电力公司在协商基础上画地为牢,彼此在困难时给予友谊支援。
第二,日本电力体制改革仅仅是“走过场”,流于形势,并没有实质性的变革,改革进程非常缓慢。日本虽然实行了电力市场自由化改革,但其只是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分别引入了独立发电厂和一些特定规模电力企业,同时由于日本人骨子里认为全国联网未必一定要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电网公司,其现有的九大电力公司体制非常好,因而九大电力公司垂直垄断的大格局根本难以打破。所以其本身决定了从2000年3月21日开始进行电力体制改革,允许新的竞争者进入电力市场,但仅仅是做样子而已,从某种意义上说,不论从市场化还是从与国际发达国家“厂网分开”的大趋势看,日本电力工业体制的改革仅仅流于形势。
就发电侧来说,独立发电商参与竞标的只有300万千瓦,只占日本全国总装机容量2.53亿千瓦的1%;从售电侧来看,即使日本的经济产业省采用强制措施推进电力市场开放,拿出销售电量的30%作为开放市场中用户自由选择供电商的比例,但只有2%~3%的用户更换了供电商。三菱商社子公司“宝石电力”属于特定规模电力企业,2000年虽获得了13个合同,但总容量只有6万千瓦。大用户的范围也非常小,经济产业省仅以大藏省(类似于中国财政部)的一座办公大楼和一所中学作为试点。此外,直接供电给电力用户的特定电力企业开始也只有两家。
因此,日本电力体制改革仅仅流于形式,并没有实质性变革。
其结论是:第一,日本全国联网,但采用九大公司体制,它想说明的是全国联网未必一定要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电网公司。第二,日本的电力体制在九大公司分制的条件下没有改革冲动,仅仅出于应付,以拿出很少比例作为新规引入电力竞争者的姿态,其实其骨子里认为现有九大电力公司体制非常好。第三,在日本九大电力公司民营化的体制下,其推进改革进程中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意志,比中国国电公司体制改革的推进还要艰难。第四,本次调研我们发现,一方面,日本认为现有的电力体制很好;另一方面,日本只能严格遵守现有的电力体制模式。我认为,这是一种以地域划分电力公司领地的模式,若从行业划分,即厂网分开的角度看,他们认为电网是没有人会投资的,因为电网利润非常低。就这一点来看,本次调研我们向中部电力和九州电力索取了电价构成表,据表中数据显示,他们的电源电价占到整个电价的53%~56%,而电网部分相对较低,这也是九大电力公司所说的,在现有电力体制下,没有人愿意去建电网,因为电网是非常亏损的,这样的回答和中国国电公司体制内厂网问题是相同的。为什么在欧洲发达国家能实现厂网分开,而在中国和日本却分不开呢?既然亏损,为什么九大电力公司还要揽住电网不放呢?这就是我们要提出和应解决的问题。
我认为,尽管我们抨击日本电力体制改革进展缓慢,而且从表象上看,这样的电力体制绝不能搬到中国,如果形成了以集团或以省画地为牢的电力体制,问题将非常多。与日本电力进行比较我们还会发现,日本九大电力公司的联网主要用于救急,他们并没有考虑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要原因在于日本发电燃料的90%都是依靠进口,而日本的电源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这是从最小成本的角度考虑,由于上述现实导致了日本原材料的进入受国际燃料价格的影响非常大,不管是煤炭还是石油,他们都必须进行必要的储备,而这一价格对沿海城市的电源来说是没有差别的。所以,我们本次调研的目的是希望看到日本九大电力公司体制是否带来了市场竞争和竞价上网,如果结论是没有,日本九大电力公司模式是加剧了区域分割,互相礼尚往来,谁也不占谁的地盘,则这种公司文化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模式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我们要考虑到日本电力体制的模式,由于原材料价格的同一性导致了电力市场电价从垄断的角度趋于平均的必然统一。决定电力公司电价的第二个原因是固定费用,即各种各样的设备费用也是统一的,这就决定了日本电力公司电价趋同的80%~90%的因素是同样的,其余的管理费用和人工费用可通过强化和优化来达到有限竞争的目的,但都是极为有限的。
然而由于日本传统的文化观念和中国东方文化很相似,他们希望有自己的地盘,不希望被别人打破,即礼尚往来,手拉手地互相帮助,而没有从市场满足消费者最大利益角度考虑,即电力市场的开放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对于日本电力体制的构造模式只能是拭目以待。当然,我们分析了日本能源结构的特殊性,目的并非谈日本的管理模式不可取,就中国情况来说,与日本有很大差别,首先体现在资源配置上,中国资源非常丰富,如煤炭等,因此“西电东送,北电南调”的格局将是我们研究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基石。对目前日本的电力体制来说,如中部电力公司去年毕竟有1200亿日元的利润。
其实,在日本电力体制不可取的背后,主要应从经济角度发现其真正的原因,日本没有形成电力市场的电力场,它们的平均电价基本接近,在等电价的条件上不可能形成以竞价上网为目的的大规模交换电量。因此,日本电力体制存在很多问题,改革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变化,有意思的是,似乎日本人民对1.5元/度电的价格并没有感觉很贵,当然这是我个人的判断。
对日本电力公司的看法,我的结论是:分割体制问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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